本报讯 (记者 叶伟) 10月15日,记者从国家数据局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将在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7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等7个方面重点推出158项改革举措,加快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协同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探索数据要素赋能实体经济发展的可行路径,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争当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破局“先行者”、创新策源“排头兵”。
据悉,国家数据局已于近日发布《关于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的复函》,原则同意上述地区的建设方案。国家数据局要求各地按照总体设计进一步突出重点,开展针对性试点试验,根据形势变化、立足地方实际、满足发展需要,不断拓展试验任务、丰富改革举措。
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一是突出问题导向、长短结合,聚焦破解制约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和突出问题,对当前急需探索的领域和“十五五”中长期目标进行有机衔接;二是强化系统布局、因地制宜,立足综合性试验定位,布局要素、设施、创新、产业、转型、合作、治理等7个方面重点任务,同时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试点试验;三是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国家层面强化数据、资金、项目等各类要素和综合性政策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突出改革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按程序转化为全国性政策制度,切实在全局形成破解难点堵点卡点的改革动力。
据了解,上海市将依托长三角数据合作机制,深化数据共享、创新协同、场景开放,促进跨区域协同发展、优势互补,共建长三角万亿元级规模数字产业集群;江苏省将通过“制度创新+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场景赋能”四维协同,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实践路径,赋能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浙江省将坚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双向赋能,深化企业、人才、市场、平台等创新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广东省将落实区域重大战略、立足区位优势,深化要素、设施、产业、开放、机制方面新探索。
国家数据局在上述复函中提出,要根据试验区建设总体要求和年度工作重点,及时总结试点任务进展和工作成效,突出标志性成果和里程碑进展,梳理分析存在不足和问题,提炼典型经验和做法。要结合数字经济运行监测、统计核算试点任务,同步明确高频定量指标,因地制宜健全数字经济监测指标体系。
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方面保障各试验任务按期推进、落地见效,推动试验区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和发展经验,实现数据领域改革破局,打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高地,支持相关地区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上勇挑大梁,力争形成地区产业升级动力源、区域经济增长极、国际贸易合作新引擎,促进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