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叶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5月20日起正式实施。
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发布会上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了很多个“第一次”,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表明了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以法治稳定性增强发展确定性,是民企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同时,民营经济促进法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积极作出制度安排。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方面规定,国家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等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做到一视同仁。
郑备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全文贯穿了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从拓空间、破壁垒、优服务等方面推动落实。
在拓空间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正在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已在核电、铁路等领域推出了一批重大项目,目前有的核电项目民间资本参股比例达到20%;在工业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领域,有的民营企业资金占比超过80%。郑备透露,今年还将在交通运输、能源、水利、新型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推出总投资规模约3万亿元的优质项目。
在破壁垒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近期发布了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郑备表示,今年1-4月,民营企业中标率与2024年同期相比提高了5个百分点。1亿元以下的项目,民营企业中标项目数量占比超过80%。
在优化服务保障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加强项目服务,发布鼓励民营经济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在项目推介对接、前期工作和报建审批等方面提供规范、高效、便利的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更好了解“往哪投、怎么投”;将持续加强要素保障,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用地、环评等要素和资金保障机制,优化民营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和服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参与标准制定,助力民营企业迸发更多创新活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在发布会上表示,民营企业融资是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热点,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三章对促进投资融资作了专门规定,这些条款既是对金融部门长期政策和实践的高度提炼,也明确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和任务。
第一,不断优化信贷供给政策。对民营企业中占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一系列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比如在资本监管方面,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资本权重给予了八五折到七五折优惠;在不良容忍方面,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此提高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在解决基层人员“不敢贷”问题方面,出台了普惠信贷授信尽职免责制度。
第二,引导创新保险产品服务体系。针对民营企业避灾挽损、用人用工、技术研发等方面的需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引导保险企业开发特色保险产品,优化服务。例如,在高技术领域,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分散机制、网络安全保险、无人机保险等试点;对民营企业用工较为集中的新市民和灵活就业群体,聚焦其特定职业风险,以普惠保险产品增强保障力度;新能源汽车产业中民营企业占多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引导保险行业推出了专属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并搭建“车险好投保”平台,实现“愿保尽保、凡投必保”。
第三,协同创建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在线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一起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已经通过该机制向小微主体新发放贷款12.6万亿元,平均利率3.66%。在线上,推动多地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和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和银行少跑路”,以数据信息支持银行发放信用贷款。
第四,强化融资担保的风险分担功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财政部门,推动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将服务小微企业作为主要的政策效益指标,这一类业务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远低于商业担保水平。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抓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贯彻落实,从监管引导、政策激励、机制推动、制度保障等各个方面持续发力,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民营企业精准施策。与有关各方一起凝聚合力,共同推动金融业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可持续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