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邓淑华)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于9月1日起施行。该目录共收录药品794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76种,包含791个剂型、1355个规格;中成药318种,包含544个剂型、888个规格。目录新增药品品种116种。这是时隔8年后,我国对基本药物目录的首次更新。
基本药物是指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适应现阶段基本国情和保障能力,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可公平获得的药品。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首次提出基本药物理念。1982年,我国首次公布基本药物目录,截至2004年,目录共更新调整5次。2009年,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先后出台2009年版、2012年版和2018年版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司长龚向光表示:“我们通过组织近千名临床、药学、政策、经济等方面专家,分析我国近年来疾病谱变化、病种分类、国内外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用药等大数据,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更新调整工作。在调整工作中,我们把握好基本药物的政策特征,同时充分考虑临床应用实践、药品标准变化、创新药发展以及药品安全有效、价格适宜、保障供应等情况,兼顾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变化情况,依法有序开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新调整工作。”
龚向光介绍说,在调整中,一是聚焦发病率较高的重点病种,扩大药品种类,提高患者用药适宜性。这次新增糖尿病用药5种、高血压用药4种;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用药7种,常见消化道疾病用药8种。二是扩大药品覆盖病种范围,提高人民群众用药的可及性。这次新增药品进一步扩大了药物治疗覆盖的病种和中医证型的范围。提高儿科、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调增了儿童专用药5种、精神卫生用药5种等。三是聚焦基层能用常用会用的药品,方便人民群众在家门口附近就近就便用药。这次新增的116种药品,大部分在基层都有配备使用,有利于促进不同医疗机构间的用药衔接。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徐娜表示,为了更好地适应基本药物目录调整的工作安排,2026年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条件中,明确对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表述作了修改完善,明确纳入现行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可申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司副司长于江泳表示,在国家基本药物相关工作中,国家药监局始终将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并持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国家基本药物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我国加速推进药物创新应用,通过优化审评工作机制,在保障审评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促进更多的儿童药、罕见病治疗药品以及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快速上市,推动创新药在基本药物目录中收载,为品种的遴选提供更多的“源头活水”。另一方面,我国不断提升药品质量,对基本药物目录收载的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修订提高药品质量标准,新版基本药物目录中83.2%的品种已经被收载进2025版《中国药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