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孙庆阳
7月9日,国家数据局对外发布消息称,我国将依托10个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先行破解医疗领域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利用难题。此前,7月2-3日,国家数据局在北京组织召开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医疗数据流通利用专题现场会。会议明确指出,医疗数据流通利用已经不是“能不能做”的问题,而是要把各场景、各环节的实践经验推广好、运营好。
在大力推进医疗数据流通进而释放数据价值的同时,怎样保护个人隐私?记者就此话题进行了采访。
哪些看病资料属于隐私
“人们以为,只要把病历上的名字、身份证号涂掉,就算保护了隐私。但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陈兵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健康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化验单、CT片子也在此列。即便去掉名字,如果信息还能通过年龄、患病种类、就诊时间等特征“拼凑”回来,反向锁定到某个人,依然属于个人信息未经同意外传,这就涉嫌违规。
河北省数理医学学会医学数据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解肖亮介绍了“数据的聚合效应”概念。他说,如果只是删掉姓名、电话,单凭CT影像特征或就诊地区,通过大数据交叉比对,完全可能重新识别出具体个人,因而上述删除只能算“去标识化”,不算真正的“匿名化”。
那么,怎样才算安全?解肖亮认为,须把年龄模糊化、地域打散、影像特征彻底泛化,让数据完全无法对应到任何一个具体的人,这才算法律意义上的“匿名化”。一旦做到这一点,数据就不再属于个人隐私,而用于科学研究也无需单独征得患者同意。
2026年1月,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发布《健康医疗数据匿名化技术规范(试行)》,明确要求数据使用方“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该规范经清华大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蚂蚁集团、腾讯、飞利浦等机构专家参与评审,已经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完成实践验证。
如何做到“数据可用,隐私不见”
数据一旦流动,隐私泄露的风险就会出现。怎么办?陈兵提出“制度+技术”组合方案。
在制度上,他建议制定“负面清单”,明确哪些数据绝对不能碰。同时要对医疗数据分类分级,不同敏感度的数据采取不同管理方式,比如采取授权运营模式。在技术上,陈兵解释道,解决隐私泄露风险的核心技术是隐私计算技术,包括联邦学习、多方安全计算、可信执行环境等。通俗地说,就是药企或AI(人工智能)公司带着算法模型进来,在数据不出医院这个“围墙”的前提下完成计算,而带走的是分析报告或优化后的能力,而不是原始病历和CT片子。国家坚持的原则是“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
解肖亮认为,国家要求原始数据不出域,医院通过隐私计算平台或可信数据空间交付数据产品(比如数据集、API接口)。企业拿到的数据是处理后的结果,不是原始的原料,所以不用担心数据被倒卖。安徽省铜陵市在这一领域的探索颇具代表性:当地依托自主研发的分布式集群架构部署可信数据交换平台,综合运用隐私计算、区块链存证等技术,确保原始数据不出域、输出结果“可用不可见”,首款数据产品已通过安徽省数据交易所审核并挂牌上市。
医企患三方诉求如何平衡
“医院怕担责任不敢给,企业想要数据做研发拿不到,患者担心隐私泄露不放心。”对此,解肖亮提出技术兜底、规则定边界、收益合理分配的思路。
解肖亮表示,在解决医院顾虑方面,政策上,国家数据局已在积极推进医疗数据价值供给和流通。技术上,只要严格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医院”的要求,依托可信平台运算,医院就不必担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在解决企业需求方面,企业不再需要持有原始数据,只要使用权。通过政府牵头搭建的可信平台,在本地完成模型训练,企业拿到模型成果和汇总指标即可。清华长庚医院的实践表明,医疗数据交易已经走过数据登记备案、数据质量评估、数据价值评估、数据交易和数据交付的完整链路。
在保障患者权益方面,解肖亮强调,要做到授权透明,每次科研项目单独授权,不搞“一签管终身”;患者应能查看自己的数据被谁调用。同时,收益反哺公共卫生领域,药企利用数据研发新药的收益,一部分用于医院科研或公共卫生项目,间接回馈患者。铜陵市的探索也印证了这一点:数据资产形成的收益纳入预算管理,优先用于数据维护、系统升级、安全防护等支出。
关于患者最关心的“病历所有权”问题,陈兵做出解释:病历的物理载体归医院,但记载的信息内容属于个人。医院拿病历做研究,必须先征得同意,且公民有权说“不”,有权撤回同意。
陈兵强调,加强隐私保护是为了让数据能够更加安全、有序地流通。隐私保护能让数据供得出,数据流通能让隐私保护更有意义,让数据流得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