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民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两部门首次联合出台的民政领域高技能人才文件。
民政技能人才是国家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介绍,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矫形器装配工、假肢装配工等民政传统特色职业从业人员,广泛活跃在民政生产服务和技术创新的第一线,是民政技能人才主力军。
“这支队伍还存在总体数量短缺、受教育程度不高、培养能力不足、结构不合理等短板,亟须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建设力度。”民政部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司副司长张宇星在民政部4月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公开数据显示,我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2.2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5.6%,然而养老护理员数量仍存在较大缺口。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养老护理需求与实际不相匹配。文件的出台,正是把握社会和市场需求,紧盯差距不足,助力培养高素质民政高技能人才的积极举措。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畅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支持全国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落地开展民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积极吸纳各方探索经验,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针对基层民政技能人才待遇偏低、津贴补贴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意见》强化了激励保障,综合了涉及技能人才津贴补贴的各类政策,提出要提高人才待遇水平,完善人才津贴补贴制度、加大人才激励表彰力度。
《意见》明确,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强化紧缺人才培训,特别提出要加大对养老护理员等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并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王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