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0日
第A13版:聚焦两会

代表委员发声:对新就业形态群体加强权益保障

  AI制图:于大勇

  ▶ 孙立彬

  随着我国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包括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外卖骑手、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从业人数已超8400万人,而灵活就业人员规模更大,数据显示,2023年已达2亿人左右。

  该群体规模庞大,在促进经济增长、满足人民多样化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劳动关系认定模糊、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不足等权益保障问题。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京东集团技术委员会主席曹鹏表示,去年年底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着力实现增长稳、就业稳和物价合理回升的优化组合”,并强调“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今年2月17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新就业形态群体的权益保障指明了方向,也凸显了民营企业发挥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然而,由于新就业形态群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差异性,权益保障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

  对此,曹鹏建议发挥民营企业作用:一是完善民营企业用工管理制度,规范新就业形态群体劳动关系。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民营企业用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推动其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明确新就业形态群体的劳动关系。鼓励民营企业与新就业形态群体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法律保障。同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其合规用工意识,防范劳动纠纷的发生。

  二是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群体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民营企业政策扶持和激励。鼓励民营企业为全职的新就业形态群体缴纳完善的五险一金,减轻劳动者的负担;为兼职灵活用工群体强化意外险和健康医疗险等覆盖,鼓励平台企业探索创新商业保险模式,提高整体保障水平。进一步便捷化社保跨省接续,推动异地就医结算的便利化,尝试针对新就业形态群体的特点优化缴纳时长等规定制度。

  同时,对民营企业实施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对企业积极改善劳动保障条件、保障员工民生权益的投入,给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措施,如国家表彰、税费抵扣减免等,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主管部门应推动政策举措创新,聚焦新就业形态群体转化而来的快递员、全职外卖配送员,对平台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实行阶段性的专门费率优惠,或相比该城市基准、调低专属缴纳基数,或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以利可持续保障。

  三是加强新就业形态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发展规划,为民营企业和高职院校的合作搭建平台。政府相关部门与民营企业、高职院校合作,共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民营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为新就业形态群体提供定制化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通过与高职院校的合作,为员工提供学历提升、职业资格认证等学习机会。

  四是建立社会支持体系,提升新就业形态群体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强对新就业形态群体的关注和支持,通过媒体宣传、社会公益等方式,提高社会对新就业形态群体的认知和认同。鼓励社区和行业协会等组织加强与民营企业合作,如支持快递员带车进社区,为大件、重货快递上门揽派提供便利,开展关爱新就业形态群体活动,如设立休息室、提供饮水和就餐便利等,带动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到新就业形态群体权益保障工作中来,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就业环境。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董事长翟美卿表示,完善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保体系建设,不仅可以提升这些新职业的社会认可度,还可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她希望扩大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范围,降低灵活就业群体社保缴费比例。

  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也建议,下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统筹基金缴费比率,降低社保缴纳比例。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工伤、失业等部分险种的社保参保限制,统一全国参保条件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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