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罗晓燕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内卷式’竞争没有赢家”“中国企业出海应避免‘内卷式’竞争”……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反“内卷式”竞争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
“内卷式”竞争本质上是不正当竞争
“‘内卷式’竞争的本质往往是不正当竞争。”全国政协委员、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毅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内卷式”竞争没有赢家,如若放任不加以治理,将会对各个行业、产业和企业发展带来危害。
通过调研,张毅发现,“内卷式”竞争有几种类型:以低于成本价销售挤压竞争对手,从而达到抢占市场的目的;链主企业“卷”链上企业,压缩链上企业的盈利空间;电商平台“唯低价”竞争现象严重。
“在一些同质化严重的行业,价格战成为企业争夺市场份额的常用手段。”在全国人大代表、依文集团董事长夏华看来,长期的价格竞争往往导致企业利润空间压缩,研发投入减少,最终陷入“价格内卷”的恶性循环,不仅损害了企业的长期发展能力,也阻碍了整个行业的转型升级。
夏华告诉记者,支持企业产品创新与品质提升,不仅是避免价格内卷、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需求的必然要求。她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助力企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科技企业出海面临“内卷式”竞争
近年来,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将目光投向海外市场,旨在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然而,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数量不断增加,海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种新的中资企业出海的“内卷式”现象正在形成。
“我国科技产业出海已经从初期的探索和试水阶段,逐步进入深度参与全球竞争阶段。”全国人大代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苗伟告诉记者,过去企业更多是依靠成本优势和规模效应参与国际竞争,而现在越来越多企业开始注重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和当地化运营,逐步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据更重要的位置。目前,我国科技企业在全球市场的份额和技术影响力都在不断提升,但同时也面临着更加复杂和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
对于中资企业出海的“内卷式”竞争现象成因,苗伟认为,其一是国际化经验不足,部分企业在出海过程中缺乏清晰的战略规划和当地化运营能力,导致资源分散、重复建设,出现“一窝蜂”式竞争现象;再者是创新驱动不足,部分企业在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上的投入不够,导致在国际市场上只能依靠价格战获取市场份额,进一步加剧了内卷。
在苗伟看来,“内卷式”竞争对企业出海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会削弱企业的盈利能力,还会损害我国科技产业的整体形象和国际竞争力。长期来看,这种竞争模式不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国际市场的长远布局。
依法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近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在多个场合表示积极整治“内卷式”竞争,强调积极化解一些行业供大于求的阶段性矛盾。
在行业层面,自2024年下半年以来,包括光伏、电力等多个行业协会均发出倡议或签署公约,呼吁强化行业自律,倡导企业抵制低价恶性竞争。
为解决“内卷式”竞争问题,张毅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应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同时,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推动合法、良性的竞争环境形成。
从企业角度来看,张毅认为,企业应该主动避免参与“内卷式”竞争。他建议,建立一套以信用为基础的制度机制,尤其是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将经认定的违法“内卷式”竞争纳入信用评级必要信息,与招投标、发债、融资等挂钩,从而让企业“不能卷不愿卷也不敢卷”。
针对电商平台“唯低价”的现象,张毅认为,除了正常的市场监管行为以外,互联网平台应严格审核商家资质与产品,利用技术手段发现并下架侵权商品,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对恶意低价商家纳入黑名单并向监管部门举报。
此外,张毅还表示,司法机关应针对重大问题进行检察公益诉讼,以司法方式保障公平竞争。以案说法,在全社会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针对整治中国出海企业“内卷式”竞争,苗伟表示,政府和企业需要共同努力。政府层面,建议强化出海企业的资质审核和宏观调控,加强企业行为监管,遏制不正当竞争,从源头上减少恶性竞争。行业协会应积极牵头行业巨头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中资企业的国际话语权,促进中资企业在海外市场的良性竞争,提升国际竞争力,维护“中国制造”的品牌形象。企业层面,应注重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提升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同时制定科学的国际化战略,避免盲目跟风和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