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日
第A12版:高新产业

盗播软件“停摆” 智能电视回归智能

  ▶ 本报记者  李洋

  一直以来,智能电视“套娃”式收费、操作复杂,一度让消费者叫苦不迭。智能电视何时“智能”?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等3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对电视的开机时间、交互页面、付费提示等提出具体要求,有望推动智能电视操作更加简便、等待时间更短和使用程序更流畅。

  政策监管推利好

  11月1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电视收看“明白卡”提示工作的通知》显示,目前,我国收看电视节目的主要方式为有线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OTT)3种。3种方式中,前两种方式可以收看电视直播,互联网电视不传送中央及地方各级广播电视台的电视直播频道节目,不能收看电视直播。

  其中,有线电视是最老牌的电视收看渠道,各地都有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能提供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省市县台100余套电视节目。用户可向所在地有线网络公司购买有线电视服务,收看电视直播频道。

  而IPTV是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3家运营商的专网传输电视节目,收视费通常包含在电信运营商向用户收取的宽带套餐费用中,也可作为单独的附加服务费用,同样可以收看电视直播频道。

  对于习惯使用IPTV和有线电视机顶盒的观众而言,近期的新规均是利好消息:除了已整改完成的开机页面外,国家广电总局发布《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IPTV业务技术要求》《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等3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在开机、操作方面的要求。

  其中,开机时间的变化最为明显:过去,有线电视和IPTV机顶盒开机速度并不尽如人意,程序载入时还可能出现营销广告。但根据新规,有线电视智能机顶盒开机过程所需时间应不超35秒钟。这不仅减少了观众的等待时间,也让更多恼人的广告少了“可乘之机”。

  OTT“重灾区”受遏制

  不同于前两者有线电视和IPTV,互联网电视(OTT)的使用情况更为复杂,被认为是“套娃”式收费的重灾区。

  通信业知名观察家、智能互联网研究专家项立刚表示,使用广电提供的有线电视服务交费麻烦,其提供的机顶盒体积大、效果不理想,不少用户可能不愿意使用。同时,一些地方未能将智能电视与有线电视有效整合,让部分电视播放软件有机可乘。

  “实际上,这种电视播放软件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盗取了正版电视的网络信号源。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项立刚说。

  《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规定应用启动时间宜小于3秒,应不大于5秒,启动过程中如展现广告,广告时间应包含在启动时间内,交互主页不应设置弹窗广告。交互主页应设置显著、便捷的免费业务专区入口,从交互主页默认焦点至免费业务专区入口的操作次数不宜超过3次。

  几乎在国家广电总局发布通知后同一时间,11月20日,盗播电视播放软件“电视家”App突然“停摆”,虽然“电视家”承诺会妥善解决所有退款,不会“跑路”,但依然有不少消费者表示担忧……

  此外,不少网友反映,和“电视家”类似的一些电视直播软件也都停止了服务,如云海直播、秒看电视等。

  事实上,像这样的第三方软件,一直存在版权争议。业内人士称,类似“电视家”的第三方互联网电视直播App基本上通过盗用正版网络信号源向用户播放,盗播还收费实际上是违法的,在版权管理日益规范背景下,靠盗版吸金的软件迟早会“爆雷”。

  项立刚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广电部门提供的电视相关服务,应让IPTV和有线电视有更好的品质保障,“管理部门与各家智能电视生产企业合作,把自己的服务和应用装到电视内。在这个过程中间,收取一部分费用是可以的。 ”

  会员套餐仍是“钱包刺客”

  实际上,除盗播软件的套路外,智能电视各种会员套餐,也令不少消费者感叹智能电视收费套路多,使用难以“智能”。

  上海杉达学院数字商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唐树源表示,会员服务存在差异,如“黄金VIP”和“白金VIP”的价格差异,前者仅限用于手机、电脑、平板端,后者才能在电视上使用。此外还存在第三方内容合作问题。电视厂商OTT公司需与不同的第三方内容公司合作,导致用户需要购买不同平台的会员才能观看不同内容。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卢鼎亮表示,滋生“套路电视”等乱象背后的核心原因在于利益绑定,智能电视行业上下游的内容提供商、平台运营商、广告商、电视制造商、集成平台牌照方等参与方,都希望从“客厅入口”争夺到市场份额和利润空间。各参与方为争夺用户时间和市场收益,导致出现“套娃”式收费、套路收费、“钱包刺客”等各种乱象。

  “对于消费者而言,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障。如果遭遇消费陷阱,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方式请求快速协助;如果遭遇较大金额的不明消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费用收取方返还不当收费;对于明显违反广告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规范的,可以投诉到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卢鼎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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