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叶伟) 10月25日,科技部印发《“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现代化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和运行制度基本建立,市场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技术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技术要素市场基本建成;到2025年,技术要素市场制度体系基本完备,互联互通的技术要素交易网络基本建成,技术要素市场服务体系协同高效,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成效大幅提升。
从具体目标看,《规划》提出,到2025年,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3个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基本建成,与若干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交易机构互联互通,形成层次多元、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技术要素交易网络。全国技术交易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万亿元。
到2025年,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达到20家,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达到15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达到500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超过60家,技术经理人数量突破3万名。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明确了6项重点任务:健全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强化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建设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提升技术要素市场专业化服务效能、促进技术要素与其他要素融合、加速技术要素跨境流动。
在健全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方面,《规划》提出,深入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赋权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决策机制、转化模式,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及时凝练典型经验举措并推广。探索建立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区别于现行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开展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试点,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管理从“行政控制资产”向“市场配置资源”的转变。
在强化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方面,《规划》提出,全面提升企业在研究制定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科技计划、创新政策和技术标准中的参与度。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支持科技型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等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经理人制度和“业主制”试点,开展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试点,以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或行业推广情况作为科技计划项目接续实施、滚动支持的重要参考。
在建设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方面,《规划》提出,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链接各区域或行业技术交易机构,建立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健全技术交易市场管理制度,修订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优化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形成全国技术市场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
在提升技术要素市场专业化服务效能方面,《规划》提出,完善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布局,围绕国家区域战略,推动黄河流域、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建设。健全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技术转移专业学历教育,开展技术经理人社会化培训。
在促进技术要素与其他要素融合方面,《规划》提出,完善创业投资监管体系和发展政策。探索建立科技人才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流动机制,完善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门”或“旋转门”机制,畅通高校院所和企业间人才流动渠道。
在加速技术要素跨境流动方面,《规划》提出,扩大科技领域对外开放,努力破除制约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障碍,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发展离岸创新创业。建设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技术交易枢纽,支持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