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3日
第A12版:创业英雄

创业政策

  济宁高新区: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从济宁高新区外整体新迁入的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并推荐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的,给予申报单位申报工作的财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经税前加计扣除认定的企业研发投入,按照市级补助标准的1:1进行配套补助。对首次纳统且研发经费不低于100万元的企业,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的1:1配套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佳木斯高新区:

  鼓励和激励佳木斯高新区企业改扩建。现有主导产业企业项目投产后,第一年新增地方财政贡献额度200万元以上的,连续奖励3年。对年主营业务税收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参照上缴个人所得税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引进主导产业项目建设,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贡献额度给予奖励。对引进食品、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高新区主导发展产业(化工除外)且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予以对应标准奖励。

  南昌高新区:

  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鼓励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将对符合政策条件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减免。鼓励高层次人才来高新区发展,对符合政策的人才免征个人所得税。大力支持高新区软件企业、航空产业、动漫行业发展,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信息来源:济宁、佳木斯、南昌高新区官网)

2021-09-13 6 6 高新科技导报 content_124137.html 1 创业政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