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8日
第A13版:高新产业

互联网保险市场迎新规

  本报讯 (记者 戈清平)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对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基本业务及监督管理作出规范。《办法》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据悉,当前互联网保险存在三个主要风险:一是“吸睛”产品暗藏误导,二是在线平台暗藏“搭售”,三是“高息”产品暗藏骗局。

  对于这些问题,《办法》明确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可以独立了解产品信息并自主完成投保行为,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定义统一确定为“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为行业划出规范底线,同时为业务经营设置了准入“门槛”,强化机构持牌经营和从业人员持证营销,明确了保险机构主体责任,并且全流程规范互联网保险售后服务,改善消费体验。

  此外,在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划清刚性底线的基础上,《办法》鼓励保险与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相融合,支持互联网保险数字化转型,在更高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

  对于互联网企业希望参与互联网保险业务这一情况,此前发布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提及“允许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而此次出台的《办法》也通过调整“保险机构”定义,允许互联网企业直接申请代理牌照。该规定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边界,避免互联网企业无证经营、擦边经营。

  业内人士表示,广大互联网企业享有用户及技术的先天基础,而传统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良好信誉。《办法》在允许互联网企业进入保险业务的同时,也在无形中督促了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的科技化转型。通过相互促进、优势互补,构建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保险公司良性竞争的格局,助力互联网保险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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