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日
第A15版:产业热点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有望继续扩围

  本报讯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旨在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建设透明公平环境、开展信息增值服务。该办法提出,通过不断规范现货试点地区信息披露方式、范围、内容等,更好实现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能力。未来,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有望在8个试点地区基础上继续扩围。

  《办法》明确,信息披露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电力现货市场信息分为公众信息、公开信息、私有信息和依申请披露信息四类。《办法》对市场运营机构、各类市场成员分类列出需要披露的信息内容,覆盖了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报价、结算等现货市场交易全环节、全流程。考虑市场建设不断深化,允许市场成员申请扩增信息。

  《办法》要求,市场成员建立健全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言论和行为,定期开展保密培训等。市场运营机构按照要求建立市场干预记录管理机制,对关键信息记录留存,强化电力市场运营监测,保证市场干预行为的公平性。

  在强化监督管理方面,《办法》明确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对市场成员相关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对信息披露总体情况进行评价并公布。对于市场主体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异议或疑问,提出解决流程和解决方式;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监管措施。

  近年来,我国在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并提出建立健全现货市场信息披露机制等有关要求。目前,8个现货试点地区已启动结算试运行,部分试点地区完成多月长周期连续结算试运行。王文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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