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叶伟) 近日,重庆高新区“三级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对外发布。据了解,这是重庆市首部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范围的“1+10+98”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即1个区级政务服务中心+10个镇街公共服务中心+98个村社便民服务中心)。
重庆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将有助于重庆高新区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优化行政服务流程和办事程序,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提高服务和管理质效,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集约化的政务服务。
“标准体系”秉承“科学政务、高新服务”理念,围绕重庆高新区三级政务服务、管理、监督等工作标准制定,是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开展政务服务、管理、监督检查等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文共计58项标准,包含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服务保障标准三个子体系。
同时,为加强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指导,重庆高新区统一制定进驻事项目录、赋权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加大力度推进村(社区)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制定代办工作制度,明确代办员岗位职责,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目前,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已先行开展“10+10”标准化建设工作,即完善10个镇街公共服务中心以及10个村社便民服务中心示范点的标准化建设改造,已经完成10个镇街公共服务中心门头改造,完成公共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设计方案定稿。
标准是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一把尺子。下一步,重庆高新区将标准融入细化到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布局、窗口设置、流程公示、业务受理、跟踪服务等方面,通过全面推行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提速增效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