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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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鼓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

  本报讯 (记者 李洋) 科技部、教育部等六部门日前印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提出,鼓励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知》提出,依托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主体,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所承担的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中,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中,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

  《通知》明确,建立完善项目承担单位科研助理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单位内部科研管理改革,逐步建立起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能进能出、流动顺畅的科研助理队伍。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提升科研助理能力水平、服务质量,拓宽成长空间,完善科研助理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应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包括签订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选聘科研助理,明确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的相关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统筹,支持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和团队(课题组)结合承担项目和经费等情况设置科研助理岗位;鼓励经费较少的课题组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鼓励国家人才计划入选科技人才、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按需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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