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5日
第A11版:特稿

体制创新 让科技成果“转”出发展新动能

  图片来源:本报图片库

  ▶   本报记者  李洋报道

  科学家利用基因编辑技术成功克隆出杂交稻种子,时速600公里的国产高速磁浮列车即将“起飞”,被誉为 “新世界七大奇迹”之首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开门迎客,集成电路实现14纳米工艺产业化,5G研发应用和产业化全面推进……2019年,我国一系列重大应用型科技成果竞相涌现,再一次迎来高光时刻。

  2019年,全国科技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研发攻关,加快成果转化应用。2019年,全国技术交易额超过2.2万亿元,超过了2019年度全社会研发支出总额;发明专利授权量居世界首位,国际科学论文被引用数位居世界第二位;全社会研发支出达2.17万亿元,比2006年增长6倍以上,占GDP的比重达2.19%,大体上和欧盟的平均水平相当;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5%,有望在今年实现60%的目标。

  创新体制机制

  增强转移转化主体内生动力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打通科技创新与企业需要之间的“藩篱”,从政策上给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松绑”,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切实减轻企业和科研人员负担,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增强其在成果转化中的获得感。

  2019年,科技部等部门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一批基础性的科技制度建立起来,打通了科技、金融、产业和成果转化的通道。通过破除“四唯”倾向,进一步完善科技评价体系。

  2019年7月,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针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中央级科研院所,从“完善机构运行管理机制”“优化科研管理机制”“改革相关人事管理方式”“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式”等方面出台具体措施,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法依规行使科研相关自主权。

  8月,科技部印发《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动研究制订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科技型初创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新的政策措施。

  9月,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鼓励设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享受税收优惠。采用创新券等支持方式,推动企业向新型研发机构购买研发创新服务。

  10月,财政部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并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

  10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在原已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授权力度,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支持和服务科技创新……

  进入2020年以来,相关政策性文件更是密集发布: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印发《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等。

  加大对科研人员的奖励力度、增加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明确科技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减轻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税负、加大对企业研发实施加计扣除优惠……随着我国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不断完善,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呈现出规模持续攀升,高价值转化不断涌现的喜人局面。

  完善服务载体建设

  转移转化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提出,到2020年,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有机融合,技术转移渠道更加畅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的国际技术转移广泛开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近日,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国创新能力强、科技成果多的高校普遍建立技术转移机构,体制机制落实到位,有效运行并发挥作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增强,技术交易额大幅提升,高校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基本完善。培育建设100家左右示范性、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眼下,我国技术转移体系发展情况究竟如何?最新发布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9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显示,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部分单位已经探索建立符合成果转移转化规律的工作机制,形成各具特色的技术转移服务模式。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建立科技发展处和资产管理公司相互配合的协同工作机制,实现“前期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及“后期实施运营投后管理”的有效衔接,全年转化合同总金额达19.2亿元。北京大学技术转移机构不断完善“请进来”“走出去”“精准对接+专业服务”的科技成果服务机制,通过成立转化子基金、建立数据库、搭建校企联合研发平台等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中山大学成立知识产权服务公司,围绕成果转化“专业化”的特点,建立专业技术转移队伍,打造“学校管理人员—院系兼职职业经理人—公司专业队伍—科研人员”4个层次一体化运行的成果转化人才体系。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构建3支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团队,内部开展技术转移实务培训,外部接轨国际标准引入ATTP培训,为科技创业项目和创新型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技术市场需求旺盛

  “转”出发展新动能

  制度健全了,机制顺畅了,体系完善了,技术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自然也就高了。

  科技部发布的全国技术市场交易快报显示,2019年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484077项,成交额为22398.4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7.5%和26.6%,技术合同成交额首次突破2万亿元,提前完成科技部《“十三五”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规划》和《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预期目标,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支撑我国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在2016年,这一数字刚刚突破1万亿元;1984年开始登记技术合同时,成交额是7亿元。35年成交额增长了3000多倍。

  近年来,我国技术交易额持续较高速增长,源于我国长期稳中向好的经济发展态势,也表明市场对技术的旺盛需求,显示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蕴藏的巨大潜能。

  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高校输出技术102352项,成交额为592.9亿元,同比增长30.8%。科研机构输出技术45140项,成交额为820.6亿元,小幅下降0.9%。

  高校、科研院所的活力被充分激发,也在不断刷新着人们对于技术交易额的认识。《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9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显示,在所统计的3200家高校、科研院所样本中,2018年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达177.3亿元,同比增长52.2%,合同项数为11302项。转化合同总金额超过1亿元的单位有32 家,同比增长14.3%。财政资助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增势明显,合同金额为56.1亿元,同比增长78.4%。大额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频出,中国科学院工程物理研究所的“中储国能(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成果转化项目合同金额达17.5亿元,上海科技大学的“基于配体导向的蛋白质降解技术平台的小分子抗肿瘤药物的开发许可”合同金额达8.2亿元。

  根据全国技术市场交易快报统计,2019年企业法人继续保持技术交易主体地位,共输出技术321777项,成交额为20494.0亿元,同比增长28.3%,占全国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91.5%。

  2019年,我国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新技术、新成果加速转化,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逾2.2万亿元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客观上反映了我国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的成效,也在进一步加速推动我国技术市场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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