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04日
第A15版:产业热点

补贴门槛设置合理 “含金量”十足

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补贴政策延长两年

  ▶  本报记者 于大勇报道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此举是对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促进汽车消费举措的一项具体落实。

  在专家看来,此次延长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是重大利好,“含金量”十足,充分体现了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决心和信心。

  重大利好政策

  根据《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在随后发布的关于《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的解读中,四部门称,受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下降4%。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今年1-3月份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下降56.4%。延长补贴支持政策,有利于对冲疫情影响、促进汽车市场消费、提高综合竞争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之所以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四部门表示,主要基于3点考虑:一是助力解决问题、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起步早、开局好,但当前仍存在一些现实困难,新能源汽车成本仍然较高,难以与传统车竞争。需要继续给予支持,巩固和扩大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二是顺应发展趋势、提升综合竞争能力。从国际汽车产业发展趋势看,电动化是转型升级的方向。欧美等汽车发达国家都在加大支持力度。在此情况下,有必要延续对新能源汽车的财税政策支持,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提升产业竞争力。三是对冲疫情影响、促进汽车消费。新冠肺炎疫情对新能源汽车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延长优惠支持政策,有助于拉动市场消费,对冲疫情影响,也有利于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这是推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利好政策。”在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看来,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呈现出由政策补贴推动转向市场选择的良好发展趋势,并在一些领域积累了不小的优势。此次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将使新能源汽车与同级同品传统燃油汽车相比仍保持一定的成本价格优势,对相关汽车企业规划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产品有很好的引导效果。

  “未来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总量预计为450万辆左右,总金额约为7000亿元,购置税免税的总金额将高达700亿元。”崔东树说,这充分表明了此次政策的“含金量”十足。

  崔东树表示:“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2019年年底,乘联会综合相关因素后预测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总体销量约为160万辆。2020年1-3月,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完成销量11.4万辆,同比下降56.4%,本来形势不容乐观。现在国家适时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补贴政策延长两年,我们仍然坚持之前作出的判断: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有望完成160万辆的销量预期。”

  值得关注的“30万元”

  值得关注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提出,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

  对此,四部门表示,设置30万元限价的考虑主要是借鉴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等国做法,为避免补贴资金大量流向奢侈消费,综合考虑我国消费者购买力水平、产业发展等因素,此次政策要求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具体执行过程中,四部委将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以及产品官方指导价等信息作为参考依据。有关部门将把此纳入新能源汽车补贴清算核查范围,对存在违规操作套取补贴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鼓励“换电”等新型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对采取“换电”模式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执行30万元限价要求。

  业内专家表示,政策要求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目的是减少对豪华高溢价新能源汽车产品进行补贴,将产生良好的引导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加速新能源汽车市场化进程。

  “这是很好的导向型政策,可以提升补贴效率,补贴主流产品,减少对豪华高溢价新能源汽车产品进行补贴。”崔东树表示,这有利于主流新能源汽车产品提升价格竞争力,实现与传统燃油汽车价格体系并轨。“这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对传统燃油汽车的替代速度,加速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市场渗透率。”

  “30万元门槛设置较为合理,既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我国国情。以德国为例,德国发布的最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明确:德国政府和汽车企业将联手提高和扩大对电动汽车进行财政补助,将4万欧元(约合人民币31.9万元)以下的电动汽车补助标准提高50%,不高于6.5万欧元(约合人民币50.2万元)的车辆提高25%,政府及汽车企业将各负担一半的补贴。”崔东树介绍,目前我国市场上所有新能源乘用车的电池容量均不超过100千瓦时、每千瓦时的电池成本不超过1000元,因此每辆新能源乘用车的电池成本不超过10万元。按照电池成本占整车成本30%-40%的角度测算,新能源乘用车的售价应在30万左右。因此,四部门设定30万元的价格门槛上限是合理选择。

  “设定30万元的价格门槛上限可以避免补贴资金大量流向奢侈消费,综合考虑了我国消费者购买力水平、产业发展等因素,有利于提升补贴效率。”在崔东树看来,价格是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汽车竞争的核心手段,设置上限门槛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品成本降低和价格降低,从而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汽车市场加速并轨,对于提升新能源车的发展而言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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