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7日
第A14版:产业热点

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将“开闸”

实施落地尚需多部门联动

  ▶ 本报记者 李洋报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的《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开展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结算、支付标准、药品网售、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多点执业、家庭医生、线上生态圈接诊等改革试点、实践探索和应用推广。

  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

  医保首诊制

  据悉,目前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仅在河北省(雄安新区)、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6个省市范围内启动建设。而“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也是国家政策文件首次提出。在此之前,政策层面一直对线上首诊明令禁止。

  2018年9月,国家卫健委曾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 (试行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 (试行 )》《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 (试行 )》三份文件,指出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只能对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复诊服务。

  不过,受疫情影响,今年2月以来各地相继出台关于互联网诊疗、医保报销、网上续方等多项相关指导文件和政策细则,快速推动了互联网医疗的全国范围普及。 今年2月初,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及解读》中指出,鼓励开展互联网诊疗进行疫情防控,要求针对发热患者组织呼吸科、感染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精神卫生科及全科医生,通过互联网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咨询服务。3月2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另据不完全统计,天津、浙江、广东、江苏、四川等地区,目前已有定点医疗机构将常见病、慢性病的线上复诊纳入医保。

  业内人士认为,从线上复诊、接通医保到如今探索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多个文件政策的“放宽信号”仅为形势和需求下的试水,相关实施落地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破冰之举还远谈不上”。

  毕竟该文件由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等部委印发,并不是与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保相关主管部委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这也意味着下一步对于互联网医疗监管、互联网诊疗项目医保支付的监管政策都并不明朗。

  释放互联网医疗空间和活力

  “该《方案》的印发,说明了国家层面有意推动民营医院、公立医院实现互联网医疗常态化,将会进一步释放互联网医疗的空间和活力。但是,在具体运作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北京鼎臣医药咨询管理中心负责人史立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史立臣表示,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由于不能外出的原因,线上互联网医疗平台的确起到了一定的分流作用,但是疫情过后,随着医院业务逐渐恢复正常,是否还会有很多患者选择互联网医疗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也决定互联网医疗首诊能不能广泛实现。“但是基于国内患者的普遍心理来说,对于互联网医疗还未建立起一定基础的信任。”

  一直以来,互联网医疗最为关注的点是“患者安全”。以往出台的政策中明确提出“不得首诊”,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患者需求度的不断提升,未来互联网医疗或将是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群的首选,但“安全性”仍然是首要考虑的问题。

  “此外,在公立医疗机构例如北京协和、积水潭医院及地方省会城市知名度较高的三甲医院,是否拥有一定的精力,在保证线下工作量的同时,合理接入互联网医疗,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史立臣说。

  如何破解跨区域监管难题

  “现在不是缺国家支持政策,而是缺少监管政策。”史立臣认为,各地医保之间没有很好的衔接和互通,造成了跨区域监管难度加大;加之,各大医院和医保目录内的产品还未实现数据对接,“这些潜在风险和问题还未有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可以解决。当下,尚需探索一种既有利于优质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又有利于医保费用大节省,还有利于患者就诊的模式。”

  接下来,还需作为医疗和医务人员主管部门的国家卫健委和主管全国统一医保待遇清单、医保支付目录、医保大数据平台的国家医保局落地支持《方案》文件,这一超前政策也仍有待跨部委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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