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
第A11版:双创建设

济南出台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奖励政策

  本报讯 近日,《济南市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奖励政策》出台,明确了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奖励政策。其中,对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企业经营班子100万元。

  哪些企业能够纳入综合评价?济南市明确了以下基本条件:工商注册地、税收征管关系和统计关系均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区域总部)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含)以上,实现地方税费贡献300万元(含)以上;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对象名单;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

  在奖励企业数量上,济南市明确,总部型企业集团,对在本单元综合评价中位列前10名企业给予奖励;制造业,对在本单元综合评价中位列前30名企业给予奖励;批发和零售业,对在本单元综合评价中位列前20名企业给予奖励;金融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其他行业,分别对在各单元综合评价中位列前10名企业给予奖励;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别对在各单元综合评价中位列前5名企业给予奖励。

  此外,对企业缴纳主体税种及附加(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形成的地方税费贡献,比上年增幅超过济南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的,且实现的地方税费贡献不低于2018年数额的,给予阶梯式奖励,奖励资金分段计算。

  济南市还提出,对受本政策表扬奖励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享受济南市出台并纳入清单管理的财政扶持政策时,在既有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上浮10%的标准执行。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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