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03日
第A2版:要闻

高新区联盟发展,重在催生“化学反应”

  ▶ 叶伟

  7月24日,西南地区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联盟在重庆高新区成立。此前,京津冀、长三角、东北地区、中部地区、西南地区五大国家高新区联盟已相继成立。依靠地域优势抱团结盟、联动发展,国家高新区告别“单打独斗”,迈入抱团共进的协同发展新阶段。

  过去,依托当地禀赋资源、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国家高新区攀高向新,已成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阵地。如今,‌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传统“一亩三分地”的发展模式弊端逐步显现,容易造成创新资源分散割裂、产业同质化竞争、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不畅等问题,世界级产业集群培育也很难由单个园区独立完成。

  推动国家高新区从单点突破到区域协同,抱团发展既是顺应国家战略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国家高新区迭代升级、实现乘数效应的关键之举。其核心价值在于打破长期制约区域创新的行政壁垒与产业转化壁垒,让创新要素真正跨区域自由流动起来。同时,区域内高新区立足自身产业禀赋,尽可能地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协同优势,在地区协作中实现扬长避短、培优增效,构建梯度清晰、分工有序、联动紧密的产业链体系,锻造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

  这种抱团发展实践,目前已涌现出不少鲜活案例。比如,东北地区国家高新区联盟充分利用哈尔滨国际冰雪经济博览会等平台,推动科技创新与冰雪产业全面对接;京津冀国家高新区联盟上线京津冀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地图,集中呈现京津冀范围内的成果转化平台、创业孵化平台、产业创新平台、科技服务平台、产业空间载体等五大类337个创新资源;长三角国家高新区联盟探索出无人机“研发在上海、制造在苏州、测试在合肥、应用在杭州”的协同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高新区组建联盟只是起点,产生协同“化学反应”才是目标。在现实工作中,联盟需要防止出现“重仪式、轻实效”现象:合作停留在会议交流、框架协议层面,跨区域联合攻关项目偏少,利益共享、收益分配等制度未理顺等。倘若任由这种情况发展,联盟就极易沦为有名无实的“纸上平台”。

  结盟发展,贵在实干,重在落实。国家高新区联盟需要强化顶层设计和做好制度统筹,厘清各方协作权责,避免松散化、碎片化合作,真正以制度力量保障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同时,持续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建立成果共享、利益共分、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持续推动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产业链跨梯度布局、重大项目联合攻坚,真正实现从“简单抱团”到“深度共生”的质变。相信未来,随着国家高新区联盟制度完善和合作深化,区域内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必将催生出更加强劲的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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