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叶伟) 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这是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步制定的《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也于当天对外发布,以加强激励约束,规范完善运营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研究员刘国艳表示,《工作办法》和《管理办法》有机衔接,标志着我国政府投资基金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对于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本、服务国家战略具有深远意义。
《工作办法》提出,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工作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应当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符合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的具体要求,符合国家级发展规划及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求,支持省级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鼓励有关行业企业加快技术更新换代,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管理办法》按照“正面引导与负面约束相结合”思路,为政府投资基金构建了科学的投向评价“指挥棒”,包括政策符合性指标、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政策执行能力指标3个方面内容。
政策符合性指标,主要评价基金在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和促进成果转化、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支持绿色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促进民间投资、壮大耐心资本、带动社会资本、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主要评价基金落实国家区域战略、重点投向领域契合度及产能有效利用情况等;政策执行能力指标,主要评价资金效能情况及基金管理人专业水平等。此外,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投向领域负面行为清单。
刘国艳表示,《工作办法》和《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投资基金进入以“规范发展、提质增效”为特征的新阶段。通过强化布局规划的“导航仪”作用和投向评价的“指挥棒”功能,政府投资基金必将更好地肩负起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