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03日
第A12版:创新论坛

2.0版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中国方案进阶

  张凌寒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公安部网络安全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上海市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委员会专家委员。

  ▶  张凌寒

  人工智能(AI)面临的安全风险与治理挑战持续演进,从算法偏见引发的公平性争议,到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的内容真实性挑战,再到技术应用衍生的伦理隐患,传统治理框架已难以覆盖新型风险场景。在此背景下,《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2.0版(以下简称“《框架》2.0版”)近日发布,不仅是中国对人工智能治理实践的经验凝练,更为全球治理提供了兼具前瞻性与实操性的中国方案。

  为人工智能治理提供“中国范式”

  不同于静态的治理规则,《框架》2.0版以持续跟踪风险变化、完善优化风险分类、研究探索风险分级、动态调整防范措施为核心思路,将治理框架打造为“动态演进的系统”。这种设计精准把握了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风险多变的特点,通过实时响应技术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挑战,确保治理措施始终与技术发展同频共振,避免了治理滞后于技术的困境。

  《框架》2.0版的关键价值之一,是为中国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一方面,它明确了风险识别、评估、分级、处置的全流程治理机制;另一方面,它打破了单一主体治理的局限,提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多元协同”的治理模式,推动形成跨国界、跨领域、跨行业的治理合力。这种设计直指“先发展后治理”“重发展轻治理”的传统误区,通过发展与安全动态平衡的思路,为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值得一提的是,《框架》2.0版的进步性与独特性尤为突出。《框架》2.0版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既通过全流程治理防范风险,又为新技术、新业态预留成长空间。同时,《框架》2.0版提出“多边机制下的治理合作”“技术成果普惠共享”,倡导构建开放、公正、非歧视的全球治理环境,这不仅符合全球人工智能发展的共同利益,更彰显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从节点治理迈向全流程治理

  《框架》1.0版对风险的界定较为笼统,而《框架》2.0版通过“分类拓展+分级明确”,构建了更立体的风险认知体系。在分类上,将风险维度从“技术内生安全、技术应用安全”拓展为“技术内生安全、技术应用安全、应用衍生安全”三层结构,这一调整精准区分了技术本身的风险(如算法漏洞)、直接应用风险(如数据泄露)与间接社会风险(如伦理争议、就业冲击),让风险分类更具系统性与层次性。在分级上,《框架》1.0版未明确分级机制,而《框架》2.0版提出从应用场景、智能化水平、应用规模入手,科学评价风险等级,并初步明确分级要素、风险级别、定级标准,为实践中差异化防控提供了明确依据。

  《框架》2.0版在治理措施上的优化,核心是从笼统指引转向实操性方案,具体体现在3个方面:其一,立法与标准建设更明确,从《框架》1.0版方向性制度建议,升级为“推动人工智能高位阶立法+鼓励地方出台实施细则”,并新增“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准则”建设要求,让治理有法可依、有标可循;其二,监管模式从单点监管转向全流程治理,细化供应链安全保障、开源生态治理、用途追溯等跨环节机制,尤其聚焦生成内容等重点领域,压实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责任;其三,在安全基础上强化发展导向,新增“安全有效释放重要行业应用需求”,倡导各行业结合自身属性制定应用安全指南。

  《框架》1.0版主要按研发者、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社会公众4种角色提出原则性建议,内容多为概括性要求,实操性较弱;而《框架》2.0版则按算法研发、建设部署、运行管理、访问使用4个阶段,明确具体怎么做,提供可落地的工具与思路;在运行管理阶段,强调实时监测算法运行异常。同时,《框架》2.0版还细化了高风险场景(如政务公开、司法取证、智能驾驶),并针对二次开发新增安全审计、漏洞修复要求,针对老年人及特殊群体强调服务的可用性与安全性,让应用指引更贴合实际需求。

  《框架》2.0版以“全流程治理”为核心,通过拓展风险认知维度、深化治理措施、优化应用指引,既为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划定了安全红线,也为全球治理贡献了平衡发展的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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