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伟) 近日,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管理,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电器电子行业生产制造企业、认证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及科研院所等60余家单位共同研制。
标准明确管控电器电子产品中可能含有的10种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等4种重金属元素和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6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并对各有害物质的含量提出了强制性要求。
“标准中规定的10种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均与相应国际标准技术要求保持一致。”8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表示,标准旨在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全面接轨,为产品进出口贸易提供便利,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国电器电子产业国际竞争力。
据悉,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2025年上半年,我国智能手机产量5.63亿台,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1.66亿台。同时,我国空调的居民保有量7.8亿台、彩色电视机5.5亿台、电冰箱5.3亿台、洗衣机5.02亿台、电热水器4.6亿台。
电器电子产品是日常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业产品,如对有害物质不进行控制,可能会给使用者带来健康风险。从废弃后处理环节看,如对有害物质不进行控制,在集中处置时有可能导致有害物质浓度增加,造成土壤和水源污染。
对此,王鹏强调,必须按照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对电器电子产品设计、生产等环节提出要求,从源头减少有害物质使用,降低环境安全风险。
在电器电子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也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欧盟、日本、韩国等经济体都采用法律法规形式约束电器电子生产企业减少或避免有害物质使用。
在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着力推动电器电子行业绿色发展,与各方一道,逐步建立起中国RoHS(欧盟立法制定的强制性标准)管控体系。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8个部门出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并陆续出台了系列细化配套政策,强化有害物质源头管控,要求手机、电脑、空调、洗衣机等12类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采取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认证或自我声明的方式进行合格评定。截至2025年7月,已有1400多家企业的3万多种型号电器电子产品完成合格评定,达到管控要求。
此次出台的标准明确提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RoHS)标识、含有的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等要求,确保有害物质管控结果可追溯、可核查,推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工作进一步提档升级。
具体看,标准回应企业关切,顺应当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趋势,鼓励企业通过二维码与电子屏幕显示等数字化技术进行有害物质信息规范标识,推动电器电子行业绿色化与数字化协同发展,便于消费者快速、全面、精准查看产品中有害物质信息,选购带有中国RoHS标识的绿色电器电子产品。同时,标准所管控的有害物质种类、限量要求及检测方法与国际通行规定基本一致,有利于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全面接轨,为电器电子产品的国际贸易提供便利。
“我国电器电子产品‘出海’品类多、规模大,通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将管控有害物质种类与主要出口市场进行统一,可有效打破标准差异带来的产品‘出海’合规壁垒,便于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更好地开拓、对接全球市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郭楠表示。
总体看,标准的出台有利于推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加强有害物质减量和替代,构建并升级产品绿色供应链,不断提高有害物质管控水平,助力消费者健康保护和环境风险管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表示,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解读工作,做好生产和流通领域监督工作,持续完善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