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瑞晗 纪博乐 付少璇
做好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引导更多企业致力于科技创新,对实现科技与金融双向促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石家庄市要打造多元化、接力式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梯队,构建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产品矩阵,建设全要素保障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金融工作,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科技金融作为金融工作“五篇大文章”之首,强调要统筹运用好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做好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引导更多企业致力于科技创新,对实现科技与金融双向促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石家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现状
(一)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需求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末,石家庄市拥有科技型中小企业超1.87万家、高新技术企业3431家、专精特新企业1076家、科技领军企业22家,创新主体总量两万余家,居河北省首位。
根据相关工作指引,将科技型企业划分为初创期、成长期、稳定期3个阶段。初创期企业以技术研发和初步商业化为主,资金需求大且期限长、风险高,融资一般以股权为主,主要通过内源性资金和吸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解决;成长期企业已完成或部分完成技术转化,产品有一定市场且在逐步扩大,现金流开始改善,资金需求主要用于开拓市场、补充流动性,融资主要为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稳定期企业技术已成熟,市场较为稳定,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充裕,资金需求相对较少。
(二)石家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现状
1.政策环境
石家庄市出台了“金十条”“两个率先突破”等政策,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型企业发债、股权融资、科技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引导各类型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了科技型企业利用金融工具的水平。
2.融资供给
股权融资方面,石家庄市成立规模200亿元的主导产业投资基金,致力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培育、引导。石家庄高新区等区县也成立政府引导基金,建立涵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全链条股权投资引导体系,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2023年石家庄市新增股权融资76.78亿元。
债权融资方面,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持续提升,2023年,石家庄市出台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新增债券融资827.4亿元,债券融资工具余额1305.8亿元,占河北省比重44.9%。
银行信贷方面,截至2023年年末,石家庄市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14.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7个百分点,各金融机构不断创新科技型企业金融产品,2023年,25家金融机构服务于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产品为59种。
资本市场方面,石家庄市资本市场持续发力,截至2023年年末,石家庄市拥有挂牌上市企业285家,同时建立企业上市服务小组,加大拟上市企业培育力度。
二、存在问题及其分析
(一)金融机构供给不足、结构失衡
股权投资机构数量少,国有资本引导不足。截至2023年年底,石家庄市经过备案的私募股权和创业基金管理机构44家,合计管理基金数量97只,股权投资机构数量和规模在全国占比较低。国资股权投资体系建设也需进一步发力,目前投资决策层主要从招引项目、GDP增长、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层面考量,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不够。
债权投资机构业态单一,主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非银机构补充作用不明显。2023年年末,石家庄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约1.81万亿元,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和典当等行业业务规模仅为188亿元。
资本市场服务机构功能偏弱,业务范围和专业人才情况与现有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需求不匹配,且缺乏有效引导和整合,对本土企业的培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金融产品创新不够、接力不畅
股权投资机构主要投资于中后期,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占比极小,根据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型企业融资情况统计,2023年获得股权投资的企业有10家,初创期企业仅占一家,融资金额占比仅为2.6%。银行业机构缺乏对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量化评价的手段,风控模型依然主要基于企业的营收和纳税维度,授信额度也较为保守。投贷联动规模较小,模式单一、发展缓慢。
(三)供需信息不对称、对接不充分
金融服务对接平台建设不完善,缺乏统一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目前,石家庄市有多个具有融资服务功能的平台,主要承担信息中介功能,存在同质化现象,数据归集和共享低效,部门间数据壁垒较高,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数据标准不统一、历史数据缺失以及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造成可利用数据不多,无法为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提供支撑。
三、对策研究与建议
(一)打造多元化、接力式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梯队
梳理汇总石家庄市金融机构资源,打造“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金融服务机构梯队。
一是提升股权投资机构行业聚合度。建立石家庄市级投资机构行业协会,开展基金、基金管理公司注册便利化服务,通过行业协会自律、强化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等方式,适度放宽投资机构准入标准,加快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等投资机构聚集。加强国有投资机构引导,出台国有投资机构专项管理办法,对于主要投向为石家庄市主导产业内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引导基金,可约定超额损失承担或劣后分享投资收益,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二是丰富债权投资机构业态。制定出台石家庄市科创金融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明确差异化、专门化信贷计划、审批通道、定价规则、考核标准,加大科技金融专属人才团队培养力度,真正发挥专属银行支行科创金融属性。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将服务科创小微企业数量、降低反担保要求等纳入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业态助企融资、资源整合作用,加大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对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在研发设备购买、高技术产品销售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
三是强化资本市场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与证券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通过政策引导、资源对接等方式,引导证券机构服务前移、建立专门服务团队关注较早期、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培育和辅导,加速科技型企业上市进程。
(二)构建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产品矩阵
一是支持初创期企业成长壮大。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量化评价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发基于创新积分的基金和信贷产品,重点支持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科技企业。推动银行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公司深化合作,探索开展“贷款+外部直投”业务,拓宽早期科技型企业信贷融资渠道。
二是丰富成长期科技型企业融资模式。提升知识产权平台服务能力,健全知识产权融资机制,发行知识产权保险和证券化等金融产品。试点开展供应链脱核融资模式,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链条。探索股债通组合式金融产品。
三是提升成熟期企业金融服务适配性。扩大并购贷款规模,对于科技型龙头企业实施的可提升技术水平、扩大协同效应的并购交易,适当提高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助力成熟期科技企业规模扩张。强化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涵盖跨境结算、融资便利化、市值管理等一揽子、全方位、增值性金融服务,为成熟期科技型企业降低金融工具利用成本。
四是助力不同阶段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提升科技保险服务能力,支持保险公司对科创企业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试点业务,推进生物医药相关责任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企业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等险种发展,降低科技型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各阶段风险水平。
(三)建设全要素保障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一是整合线上平台。整合公共数据平台、技术服务和仪器设备等技术创新平台、人才招引与评价服务平台、政策查询与兑现服务平台等平台资源,建设统一科技型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现企业评价、政策精准匹配和扶持以及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对接功能,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全要素保障。
二是线下建设石家庄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打造技术服务、生产性服务、融资服务、人才服务一站式服务平台,通过竞争性方式引入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依托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打造石家庄市金企对接品牌“石桥汇”,在石家庄市形成“要融资,找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的普遍认识。
(作者单位: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