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3日
第A1版:封面

政府投资基金迎新春

  ▶  本报记者  张伟

  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今年国务院办公厅1号文件,也是首个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指导意见。

  据了解,《指导意见》涵盖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募资、运行、退出全流程,分为8个部分提出25条具体措施。业内人士表示,经过10余年“井喷”式生长的政府引导基金掀开崭新的一页,令人期待。

  政策“及时雨”

  “政策发布非常及时!”长城战略咨询董事长武文生表示,在调查研究中发现,近年来,以瞪羚、独角兽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度加大的问题。在美元基金退出、社会资本观望的态势下,亟须政府基金补位。《指导意见》针对政府基金发展中的关键问题提出具体举措,堪称一场“及时雨”。

  “走心又提气,干货满满!”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表示,作为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来政府投资基金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政府投资基金数量和规模的不断增长,一些问题逐渐显现,如投向同质化、管理不规范、退出机制不健全等。

  “以问题为导向,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将发挥的作用具有十足的想象空间。”王鹏说。

  “吹响了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号角!”LP投顾创始人国立波指出,《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基金的定义、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基本原则、政策导向以及未来高质量发展目标,具有指航定向作用。

  靶向解决问题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指导意见》坚持先立后破,破立结合,展现出国家对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极大决心。

  国立波表示,市场化原则贯穿整个《指导意见》,在执行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以这一原则为核心,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的科学统筹管理,提升政府投资基金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未来会形成‘1+N’的政策体系。”他提出,《指导意见》这一纲领性政策规定提出的诸多政策措施,对于各类政府投资基金未来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后续配套政策和细则预计已在酝酿当中。

《指导意见》在优化基金发展环境中明确提出,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政府出资比例调整机制,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

武文生认为,这是在靶向解决问题。

未来充满想象

在王鹏看来,《指导意见》为政府投资基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支持。未来,随着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和运作效率的不断提高,将在3个方面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王鹏说,首先,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进程。政府投资基金将更加注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推动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其次,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通过投资新兴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政府投资基金将助力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第三,形成多元化、市场化投资格局。政府投资基金将更加注重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与共赢,形成更加多元化、市场化的投资格局,共同推动经济发展。

如何更好发挥《指导意见》的作用,武文生建议延长存量基金存续期。《指导意见》明确,要放宽新设基金的存续期。对于存量基金,同样面临退出难的问题,可通过延长存量基金存续期以延长回购协议执行期,从而避免原回购投资协议到期引发纠纷。同时,进一步明确具体化、可操作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投资行业收益与风险并存的属性,以基金全生命周期建立考核与激励的实施方案。此外,还要鼓励有能力的功能区设立投资基金。高新区、经开区等功能区具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创新、产业、人才资源集聚,设立自有的政府投资基金能够更好地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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