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
第A11版:新空天

低空经济加速崛起 “空中车险”成新风口

  ▶ 本报记者 李洋

  低空经济正在加速“起飞”。公开信息显示,中央空管委将在6个城市开展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试点。同时,全国首例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已于近日以9.24亿元的价位成功拍出。

  作为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被业界称为“空中车险”的低空经济保险引来社会广泛关注。瑞再研究院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三成以上的财产保险公司已开展相关业务。该项研究认为,鉴于低空经济实际应用场景更为丰富,且eVTOL和无人机等领域技术迭代速度更快,因此其风险状况更为复杂。同时,低空经济面临的法律责任风险也较为复杂。

  国内低空经济保险市场空间有多大?未来发展趋势如何?

  市场空间大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7月底,我国持有现行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的无人机企业总数超过1.4万家,持有无人机操控员执照的人数超过22.5万人。2024年上半年,新注册的无人机近60.8万架,较2023年年底增长48%。无人机累计飞行达到981.6万小时,较去年同期增加13.4万小时。

  随着低空经济不断发展和应用场景拓展,保险需求有望持续增长。据瑞再研究院预测,低空经济保险市场规模在2035年有望达到80亿-100亿元。

  2024年以来,从政府部门到地方陆续出台多个有关低空经济保险的政策规定。例如,4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围绕低空经济、多式联运、绿色配送等领域提供适配的保险保障方案。

  7月份,广东省推出全国首个服务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地方性示范条款“广东省低空飞行器综合保险条款”,为首批EH-216S无人驾驶载人飞行器提供专属风险保障539万元。据了解,该保险条款主要为新型飞行器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物损及上机人员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增加外部撞击、通讯链路丢失及操作失误等风险的保险保障,推动低空飞行器产业链与保险业深度融合,为从研发、制造、销售到使用全链条提供全方位、个性化、定制化的保险服务。

  此前,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要“探索构建科技保险服务机制。”

  2024年上半年,深圳金融监管局已指导行业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示范性条款,主要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操控人员在使用、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险保障。

  保险机构纷纷抢滩

  伴随着政策的落地,相关保险机构纷纷抢滩低空经济。例如,中国太保产险发布了无人机业务发展3年战略规划,制定了未来3年的重要发展指标;中国平安产险深圳分公司推出“平安低空经济护航者”综合保障方案,并签约首单低空领域政府救助保险;中国人保财险在广东省和浙江省相继签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保险保单;中再产险与中国太保产险共同发布“低空经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创新成果,并共同成立“低空经济产业保险研究中心”。

  “完善的保险机制可以为低空经济提供更加稳定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资本和人才进入该领域。”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说。

  资深人工智能专家郭涛认为,未来的低空经济保险产品应当全面考虑从飞行器本身到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比如,针对飞行器的技术故障和损坏提供保障;因操作不当或其他非预见性因素导致的责任事故;对于由于天气恶劣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的情况给予相应补偿;此外,还需考虑到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这些险种将有效分散低空经济活动中的风险,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低空经济健康发展。”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表示。

  “通过构建这样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风险管理体系,可以有效降低参与者面临的不确定性,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郭涛说。

  法律如何“定损”

  记者采访过程中,法律界人士表示,作为新兴保险板块,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还面临历史承保数据较少、产品信息获取难、专业技术经验要求较高、零部件价格不透明等阻碍,存在定责定损风控难度高等问题,因此,相关领域的法律问题或纠纷主要参考一般性法律,这为保险公司开发相关产品及后续定损带来挑战。

  “低空飞行器以及低空经济领域的治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应当制定专门针对低空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低空经济的监管体系,包括飞行安全、空域管理、飞行器适航标准等。”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卢鼎亮说。

  卢鼎亮认为,在侵权责任认定标准方面,应当明确在不同飞行场景下(如城市上空、偏远山区、海上等),飞行器碰撞、坠落等事故的运营者责任划分原则、损害赔偿责任划分规则。适当建立保险制度与责任追溯制度相结合机制,在特定情况下要求低空经济运营者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同时建立责任追溯制度,对有过错的责任方进行追溯。应当规范数据收集和使用规则,建立数据泄露通知制度,一旦发现低空飞行器数据泄露事件,运营者和相关机构应及时通知受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并采取措施防止数据进一步泄露。加强对低空经济网络安全的监管,保障数据安全,确保飞行安全和业务正常运行。

  康德智库专家、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春雷表示,有关部门需要针对低空经济的特点,制定低空经济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包括飞行器的设计、生产、运营、维护等方面的要求,确保飞行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明确低空经济活动中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

2024-12-23 6 6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content_143275.html 1 <p>低空经济加速崛起 “空中车险”成新风口</p>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