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伟)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加快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破除制约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
《行动方案》围绕市场环境、法治建设、开放贸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等6个方面,部署了19项重点任务。
在市场环境建设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优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推进三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规则和流程统一,提升跨区域登记注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等;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深入实施京津冀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合作协议,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区域协作机制,开展三地交叉互查,实现交叉检查结果通报互认等。
在法治建设方面,《行动方案》以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为重点,明确了协同推进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推动监管执法标准规范统一、提高异地司法协同质效、加快建设诚信京津冀等方面具体措施,为京津冀区域内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规范、有力的合法权益保护。
在投资贸易环境方面,《行动方案》围绕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将数字贸易协同发展放在重要位置,突出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围绕外资企业服务,明确了外资企业准入、外资企业投诉处理等相关要求;围绕促进企业“走出去”,重点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包括强化三地海关监管服务协作、深化“单一窗口”地方特色服务功能建设、为跨境企业提供纳税服务支持等。
为提升异地办事便利度,《行动方案》提出,梳理推出“同事同标”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三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探索推动一批高频“一件事”在京津冀地区实现跨域通办、异地可办。
为助力区域协同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完善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机制,推动京津优质中小学、幼儿园与河北省学校开展跨区域合作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同时,推进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建设京津冀医联体, 深化合作共建和远程医疗,增强卫生服务整体能力。
《行动方案》还提出诸多举措,支持雄安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功能疏解项目落地。包括创新用地政策,推动产业项目用地灵活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加快形成具有雄安新区特色的土地供应模式;用好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建立全国性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创新联盟,按程序积极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吴小雁解读称,《行动方案》是京津冀加快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任务书”和“施工图”。加快实施《行动方案》,能够为京津冀由重点领域协同向规则协同并重转变提供重要指引,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营商环境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