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22日
第A12版:高新产业

政策引导光伏业质量效率“双提升”

  ▶ 本报记者 叶伟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形成《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引发业界广泛关注。

  对此,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江华表示,此举顺应了光伏制造行业发展需要和技术发展最新情况,进一步加强光伏制造行业管理,通过“有形之手”推动光伏制造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释放出明确信号

  近年来,在国家“双碳”目标支撑下,我国光伏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等光伏主要制造环节产量同比增长均超过64%,行业总产值超过1.75万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我国光伏产业规模扩大,会带来行业发展阶段性难题与挑战,需要通过政策引导以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晶科能源全球副总裁钱晶表示,任何行业要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适度的政策引导是有必要的。

  为推动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自2013年发布以来,先后在2015年、2018年和2021年3次作出修订。

  “截至2023年年底,工信部已累计公告十二批共329家、撤销七批共120家光伏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名单涵盖光伏制造业主要环节60%以上骨干企业,有效促进了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东方证券研究所证券分析师卢日鑫表示,此次修订《规范条件》,体现出国家对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视,也释放出明确的信号,为下一步光伏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即未来光伏产业发展应更注重质量和效率的提升,而不仅仅是数量和规模的增长。

  “修订《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旨在通过政策引导并在技术指标、产能利用、生产能耗等方面提出要求,促进光伏产业升级发展。”江华表示,相较于《规范条件(2021年本)》进行对比,此次新版《规范条件》主要有6个方面修订:一是继续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扩张;二是提高部分技术指标要求;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四是引导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五是鼓励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六是加强规范名单的动态管理。

  卢日鑫说,随着新修订《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出台,光伏行业产业链供应链结构将得到有效优化,从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企业摆脱内卷

  钱晶表示:“从不久前结束的第十七届(2024)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看,今年光伏展虽然是史上规模最大,但行业内还是有很多焦虑,比如产业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内卷严重、产能盲目扩张、产业链价格下跌等。这需要政策调控来激发整个产业链的活力。”

  “目前,光伏行业在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也进入了新一轮的行业震荡周期,产业阶段性供需失衡、产业链价格快速下滑、企业经营承压。”江华表示,行业人士呼吁在加强行业自律、减少行业内卷的同时,应引导避免低水平盲目扩张,优化光伏产业发展环境。

  为此,政策回应了行业呼声。此次新修订的《规范条件》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加强供给端的调控是加快推动供需恢复平衡的关键举措。”江华说,新修订的《规范条件》继续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扩张。同时,对于除了多晶硅之外的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也将最低资本金比例由20%提升至30%。

  卢日鑫表示,新修订的《规范条件》,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有效加速落后产能的淘汰进程,同时抑制新增产能投放,以此来扭转当下光伏行业无序竞争的态势。

  引导企业加强研发创新

  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支撑。江华表示,新修订的《规范条件》结合光伏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高了相关产品技术指标。

  新修订的《规范条件》提出,现有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多晶硅电池、P型单晶硅电池和N型单晶硅电池(双面电池按正面效率计算)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21.4%、23.2%和25%;多晶硅组件、P型单晶硅组件和N型单晶硅组件(双面组件按正面效率计算)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9.4%、21.2%和22.3%等。

  同时,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及项目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多晶硅电池、P型单晶硅电池和N型单晶硅电池(双面电池按正面效率计算)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21.7%、23.7%和26%;多晶硅组件、P型单晶硅组件和N型单晶硅组件(双面组件按正面效率计算)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9.7%、21.8%和23.1%。CIGS、CdTe及其他薄膜组件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6%、16.5%、15%等。

  此外还提出,光伏制造企业应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新修订的《规范条件》进一步提高了现有、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及项目产品技术指标,此举是为了适应光伏产业技术升级的动态变化,引导企业加强研发创新,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卢日鑫说。

  “光伏一直是技术驱动型行业。无论行业怎么变化,是拼技术还是拼尺寸,追求效率的提升是永恒话题。”钱晶表示,光伏企业应把重心转移到技术创新和提高产品效率上来,促进光伏产业工艺技术水平不断升级,提升我国光伏产业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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