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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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卖领域首个规范性文件发布

  本报讯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国家文物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网络拍卖市场秩序,促进拍卖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说,这是网络拍卖领域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填补了网络拍卖管理的制度空白。指导意见坚持线上线下拍卖监管制度的一致性,明确了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提出鼓励网络拍卖创新发展的具体意见。

  加强网络拍卖市场准入管理。通过网络拍卖文物的,应当依据《文物保护法》取得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文物标的在拍卖前应当经文物部门审核批准。督促网络拍卖经营者在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网络拍卖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拍卖许可、文物拍卖许可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

  加强网络拍卖制度供给。加大网络拍卖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网络拍卖国家标准。制定并推广使用覆盖网络拍卖全流程的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切实规范拍卖签约履约行为,保障合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强网络拍卖行业模式创新。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大数据存储、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等网络拍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发涵盖网络拍卖公告、拍品展示、拍卖师主持、网络竞价、成交确认、电子签署、拍卖价款结算、资料存档等功能的全流程网络拍卖系统,实现拍卖法定程序功能的全流程线上化。

  加强网络拍卖平台技术创新。鼓励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发挥技术、数据优势参与网络拍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拍卖行业数字化建设。引导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依照拍卖法律法规及拍卖业务标准,建设和优化网络拍卖服务系统,为网络拍卖活动提供合法、安全、高质量的平台服务。

  加强网络拍卖企业服务提升。引导拍卖企业进一步发挥市场和专业优势,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场景,拓宽服务内容。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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