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洋)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意见》,提出一系列重要目标:到2027年,省市县三级联动、省级部门协同的科技成果管理服务机制更加健全,以“浙江拍”(竞价拍卖,已作为中国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常规活动)为标志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持续走在前列,以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为代表的浙江科技大市场成为全国技术交易市场的品牌高地。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实施的科技项目数、申请和授权的专利数分别占全社会的比重等指标达到80%以上。科技成果市场化价值发现、价格形成和定价机制更加成熟,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累计取得重大标志性科技成果100项,涌现出100个以上“千万级”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成果常态化汇聚、市场化配置、精准化对接、体系化服务的创新生态基本形成,技术交易总额超5000亿元,打造万亿级科技金融生态圈。
《意见》提出,打造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升级版,高标准提能升级线下科技大市场和地方分市场,形成一站式技术交易市场,推动成为全国技术交易市场的重要通道。完善技术交易标准规范、技术市场运营规则,健全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等交易定价方式,实现技术交易数字化全流程追溯。推进与第三方交易平台共建科技成果公开交易通道和交易规则,构建科技成果在公开市场一体实现价值流转、价值变现的价格机制,共同打造科技成果市场化交易、技术需求市场化流转、转化风险市场化管控平台通道。支持第三方评价机构制定具体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技术搜索、专利导航、科技评价、概念验证、技术投融资等专业服务。建立行业用户提早介入成果评价的有效机制,对技术创新性、成熟度、应用场景等进行评价。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建立职务科技成果限时转化机制。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利用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履行自主实施与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投资等转化义务,并就实施转化情况向主管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对取得知识产权之日起满2年且无正当理由未实施转化的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纳入“先用后转”实施清单,通过“浙江拍”公开挂牌等方式依法强制推动转化。对于取得知识产权之日起满3年且无正当理由未实施转化的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可以按有关规定许可有条件的企业有偿或无偿实施。鼓励与企业需求相关的基础研究类科技成果纳入“先用后转”实施清单,支持需求方提早介入对接。
《意见》还特别提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对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经认定视情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转化过程中未进行资产评估、作价投资发生亏损、探索性改革举措失误等产生的决策责任,“安心屋”(让科技成果安心转化)审批流程、收益分配等可作为履行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司法保护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