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烟台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便民为目的、以满意为标准,持续优化升级服务举措,力求服务高效务实、便民利企,持续打造优质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实行“两照两章”同发,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烟台高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升级服务举措,融合商事登记、印章刻制、税务、社保、公积金、银行等业务,整合优化提升全流程一环节,打造企业开办服务闭环;线上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打造随时随地申报市场主体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利企便民、服务高效;线下充分利用好区政务服务大厅配备的商事登记自助终端设备,利用“秒批秒办”系统自主完成市场主体登记,审批“零见面”,实现“智能秒办”、即时取照。今年推出新设立企业享受“免申即享”惠企举措,开办企业实现“零成本”。
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降低运维成本。2022年3月1日,烟台高新区出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该《条例》的创新亮点是歇业制度的实施。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有较强的经营意愿和能力的,市场主体可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自主按下“暂停键”。
办理歇业备案后,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只需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终止歇业即可;也可申请继续延长歇业期限,最长累计歇业时间可达3年。歇业制度的实施,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降低市场主体运维成本发挥了一定作用。
“代位注销”解退出难题,市场主体退出更为便利。聚焦企业注销中的“痛点”“堵点”,烟台高新区进一步畅通市场退出渠道,市场主体退出由面及点,针对某些特定难题,由细处入手,积极推进“代位注销”制度的落实。
对因市场主体已经注销导致其分支机构或者其出资的企业无法正常办理注销等相关登记的,现由该已经注销商事主体的继受主体、投资人或清算组代为办理;对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主体已被撤销或者注销导致其管理或者出资的市场主体难以办理注销等相关登记的,可以由该已被撤销或者注销主体的继受主体或者上级主管单位代为办理。
企业迁移登记压减办理环节,优化办理流程。烟台高新区优化提升市场主体跨区域迁移登记办理流程,将市场主体申请迁移调档和住所变更登记两个环节合并,即市场主体跨登记机关辖区变更住所时,只需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一次申请,就能完成住所迁移,而无需迁出机关同意。山东省内迁移的,迁入地登记机关不再向市场主体出具《准予迁入调档函》,迁出地登记机关不得以缺少调档文书为由拒绝移交市场主体档案材料。该举措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准入,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市场主体迁移便利度。
证照联变再提速。烟台高新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发布实施,相比此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需 “先注销、再新办”方式,增加了选择更简便的直接变更新模式。新模式由登记窗口提供“一次办好”服务,现场无需注销新设,可直接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同步办理许可变更手续,实现了证照联变联发。 李鹏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