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
第A2版:要闻

两部门支持央企发行科技创新债

  本报讯 (记者 叶伟)  近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发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高水平循环,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加快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更好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中央企业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进程中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知》发布,有利于推动健全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助力中央企业成为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先行军;有利于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有利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通知》从健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机制、发挥中央企业创新引领支撑作用、增强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合力等3个方面14条举措,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

  在健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机制方面,《通知》明确5项举措,包括完善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机制、优化债券融资服务机制、便利债券回购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业务投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比如,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转型升级等领域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鼓励中央企业发行中长期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增强融资工具与科技创新活动的适配性;将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纳入储架发行机制,对于优质中央企业发行科创债适用优化审核安排,简化文件签章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要求,提高融资效率等。

  在发挥中央企业创新引领支撑作用方面,《通知》着重提出了6项举措,具体包括鼓励中央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发挥中央企业“链长”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债券融资规范管理、拓宽科技创新资金供给渠道、鼓励央企子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比如鼓励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融资,加速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助推数字化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通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支持中央企业积极发挥产业链“核心”企业作用,借助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汇聚资金,通过权益出资、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支持上下游符合国家战略、有技术优势、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共同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等。

  在增强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合力方面,《通知》提出建立联络协调机制等3项举措,增强证监会与国资委在规范与服务中央企业科创融资等方面的政策协同,形成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的合力。

2022-11-21 1 1 高新科技导报 content_49206.html 1 两部门支持央企发行科技创新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