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1日
第A15版:产业热点

四部门发文推动汽车生产者责任延伸

  本报讯(记者  于大勇)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明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四部门确定了11家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

  据了解,11家汽车包括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航天神州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通知》提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科技、财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模式,选树一批标杆企业,加大对先进模式和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带动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要求生产者通过开展产品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保障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加强信息公开等,落实其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责任。

  2021年5月,四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提出通过试点工作,树立一批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标杆企业,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实施模式。到2023年,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汽车绿色供应链体系构建完备,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重点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其中,在电池回收方面,该实施方案提出,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相关企业、研究机构合作开展报废汽车精细化拆解、废旧零部件快速检测与分选、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等零部件再制造、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车辆拆解产物高附加值再利用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应用,提升报废汽车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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