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洋
继今年1月天坛建筑群系列数字藏品发售之后,4月7日蓝色光标旗下首个数字藏品发行平台MEME上线。4月8日创维在京东家电巅峰24小时活动中,推出首款数字藏品“创维1995年第一台电视”;4月8-17日国潮IP“太和瑞兽·脊兽”IP十只全套区块链版权限量作品上线阿里拍卖珍品频道陆续开拍。
作为一种脱胎于区块链技术的新事物,数字藏品正成为行业热点。其发行现状如何,有无市场乱象?接下来,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监管?
市场火热
基于京东云提供的区块链技术能力,创维在京东家电巅峰24小时活动中推出首款数字藏品“创维1995年第一台电视”,限量发行408份数字藏品,用户可通过抽奖互动、订购电视的方式免费获得,并在京东灵稀平台查看。据悉,京东灵稀是基于京东云提供的区块链技术服务——京东智臻链打造的数字藏品平台。每个数字藏品都有一张独一无二的“数字证书”,应用京东智臻链的区块链技术能力进行存证,具备惟一性、不可篡改性、不可复制性。
“太和瑞兽·脊兽”IP数字藏品由版权方故宫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设计开发,中版信达(厦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作运营上拍,每只脊兽的数字作品各1万份,直购价29.9元,每份均对应唯一的哈希值密码,不可篡改,具有稀缺性和收藏价值。版权方有关负责人说,“太和瑞兽·脊兽”IP数字藏品挖掘、凝练了古建筑中所蕴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让尘封在历史中的中国古建文物“活起来,走出去”。
今年春节期间,红洞数藏联合中南卡通发布的头像类数字藏品“元虎”系列,一经面世便引起业内的轰动,首发888个元虎头像在1分钟内便告售罄,定向空投的1000个元虎头像也大受好评,短短几天内,粉丝群就已突破千人。
红洞科技创始人兼CEO张贝龙对记者表示,红洞数藏基于趣链科技底层技术,旨在链接用户与数字世界,让每个人成为数字藏品的创作者、拥有者。该平台目前已经陆续发行文化艺术、潮流时尚、游戏电竞等领域的区块链数字藏品,以供认证用户在平台上购买、收藏。
本质为何物
2021年12月,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发布《区块链技术激活数字文化遗产研究报告》,通过梳理和分析国内外文博数字化及其数字文化遗产资源的开放利用状况,探讨了基于区块链技术推进数字文化遗产活化的中国方案。
在业界看来,数字藏品本质上也是一种非同质化代币即NFT,具有不可分割、不可替代、独一无二等特点,类似艺术品,每件都不一样,因而它们之间无法相互替换。由于其有效解决了数字艺术品难以界定所有权的问题,目前NFT已在数字收藏品领域广泛应用。
张贝龙对记者说,他把数字藏品生态分为基础设施层、平台层、应用层和内容层4个部分。其中,基础设施层即区块链基础设施;平台层即数字藏品的销售终端;应用层即包装内容并在平台上进行发售或赠送。
在业界看来,NFT或数字藏品甚至元宇宙的技术和产品的标准化过程,其实是构建在区块链技术和产品标准化的基础上,区块链技术和产品的标准化是土壤和底座。
国泰君安认为,NFT及其相关技术将构成下一代互联网经济体系的基础,初期数字版权类公司将率先受益。现阶段NFT尚处于发展初期,更多的应用于个人资产保护,但由NFT代表的区块链技术将成为构筑元宇宙的基础,长期将在更多领域发挥价值。目前,数字版权类公司更有望受益于现有的NFT技术。
记者登陆阿里拍卖珍品频道国潮IP“太和瑞兽·脊兽”数字藏品拍卖页面看到,该页面特别提示,购买人通过拍卖获得惟一对应的“数字版权限量作品凭证”,就获得了该版权的每份限量作品以单份方式(不得复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含版权的改编权等其他权利(不含版权作品的文创等授权使用权),即获得该单份(不得复制)拍品。使用地域范围为:全世界范围内;有效使用期限为:永久。
尚需引导合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我国尚未对数字藏品进行明确定性,也没有对相关交易平台进行规制和监管,相关法律仍然处于空白状态。
“数字藏品的出现是区块链技术发展的产物,背后则是年轻网民的新兴文化消费需求,数字藏品的兴起对品牌传播、IP商业化、活跃版权交易等领域都有极大潜力。但目前处于行业发展初期,用户群体相对小众、发行平台良莠不齐,存在一定的投机甚至违法乱象。”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对记者表示,监管重点主要在防止部分不法企业以数字藏品的名义从事发行虚拟货币、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但也应充分保障合法平台的经营自主和创新行为。
“我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数字藏品诞生,同时也会有更多的人接受数字藏品,并参与到一些基于数字藏品的商业活动中。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下数字藏品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仍空白,如果数字藏品行业领域不受监管,则有很大可能沦为资本洗钱、企业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这为投机者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是不容忽视的一大弊端。”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乡村振兴建设委员会副秘书长、数字化领域专家袁帅对记者表示。
记者注意到,在国潮IP“太和瑞兽·脊兽”数字藏品竞拍页面挂出的“竞拍告知”,其中注明了任何版权作品出让方/送拍方、受让方及场外各平台,不得误认为或引导诱使、欺瞒用户将阿里拍卖频道内的“区块链版权作品多份限量交易”的作品及“新版链”上链认证确权的作品,作为区块链虚拟货币、代币、证券等进行使用、流通、兑换、炒作。
4月8日,由红洞数藏、洞壹元典、灵境藏品等单位联合发起的《2022中国数字藏品自律公约》发布,达成了“合理公平、诚信守法”“共同探索打造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开放生态合作关系”“赋能实体经济”“充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打击恶意炒作”等10项共识。
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倡议各方践行科技向善理念,合理选择应用场景,规范应用区块链技术,发挥NFT在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方面的正面作用。确保NFT产品的价值有充分支撑,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防止价格虚高背离基本的价值规律。保护底层商品的知识产权,支持正版数字文创作品。真实、准确、完整披露NFT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同时,坚守行为底线,防范金融风险,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4月14日,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元宇宙产业委员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数字藏品产业健康发展的自律要求》。
“要做到藏品平台的合规可控,符合国家的法规政策,数字藏品本身开创了一种新型可确权、可追溯的文化价值,我们要将其更大赋能;此外,一定要有区块链技术持续创新驱动,企业有充分的自主研发技术保障;利用用户规模优势,提升藏品内容,打造优质IP,塑造品牌文化,感知用户体验;实现合作共赢,推动承载传统文化、国家文化的保护、传承与传播变得更加高效。”张贝龙表示。
专家建议,随着数字藏品的不断升温,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明确数字藏品属性,逐步将其纳入监管体系,以推动这一新兴行业规范发展,规避可能引发的金融或法律风险,可以从“明确虚拟NFT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建立健全应对NFT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加强NFT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等角度,参照虚拟货币相关的部门立法体例,完善NFT立法规制体系。“在此也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尽快重视起来,研判技术趋势,让监管和风控跟上技术的发展。”袁帅说。
“目前,包括红洞数藏在内的许多数字藏品平台都在期待国家政策法规的出台引导,推动数字藏品转让交易合规化。”张贝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