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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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印发

  本报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四大行动12项重点任务,明确到2023年年底,在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

  《行动计划》四大行动12项重点任务是,第一,开展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聚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技术融合创新,构建协同创新机制。第二,开展产业生态培育行动,聚焦培育多元化主体,加强产业聚集发展。第三,开展融合应用创新行动,聚焦社会治理、行业应用和民生消费三大应用领域,持续丰富多场景应用。第四,开展支撑体系优化行动,聚焦完善网络部署、标准体系、公共服务、安全保障,完善发展环境。同时,《行动计划》以专栏形式列出了各项任务落实的具体指引。为保障四大行动落地实施,《行动计划》明确了优化协同治理机制、健全统计和评估机制、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等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如何提升物联网产业创新能力?《行动计划》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技术融合创新、构建协同创新机制3个方面对提升物联网产业创新能力进行了部署安排。在推动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规模化方面,《行动计划》综合考虑各领域对物联网需求的紧迫性、发展基础和经济效益等重要因素,按照“分业施策、有序推进”的原则,在社会治理、行业应用、民生消费三大领域重点推进12个行业的物联网部署。在推动社会各界投入物联网产业生态建设方面,《行动计划》着力从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加强产业集聚发展两方面壮大物联网产业生态。赵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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