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洋) 10月9日,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联合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发布《关于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启动的通知》,确定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20个高校为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通知》要求,各试点高校以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为工作抓手和突破口,进一步改革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促进高校科技成果高水平创造和高效率转化,着力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效能,切实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要素供给。
《通知》同时要求,各试点高校应按照报送的本单位试点实施方案,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为技术转移机构提供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成果转化各环节相关管理办法,制定职务科技成果披露管理制度、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成果转化公示制度,建立成果转化风险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面向转化应用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落实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的有关规定。
“《通知》的发布,标志着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建设正式启动。”上海交通大学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办公室主任刘群彦说。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刘群彦表示,长期以来,由于成果源头、服务能力、体制机制、政策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导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水平不高。为进一步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高水平创造和高效率转化,加快“双一流”建设,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科技部、教育部于2020年5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明确成果转化职能、建立专业人员队伍、完善机构运行机制、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等试点任务。
“试点活动将对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形成总结性经验,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从而促进高校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水平整体提升。”刘群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