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晓燕) 9月30日,国新办举行奋力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新闻发布会。
会上,科技部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黄圣彪介绍说,2020年,全国技术市场共签订技术合同54.9万项,成交额2.8万亿元,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18.6万项,成交额1.1万亿元,占全国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39.8%。
“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黄圣彪说,近些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把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重要任务。
主要开展的工作包括:第一,从科技创新供给侧大力支持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一是对科技活动在选题、研发、评估等环节,提出明确的知识产权要求。二是建立科研活动知识产权清单制度,将知识产权融入到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中,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
第二,成果转化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改革取得新突破。科技部会同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40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使用权试点,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和转化积极性,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第三,加快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目前,全国已建有全国性或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40余家,400多家专业性和区域性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6家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基本形成覆盖全国县级及以上地区的技术转移服务网络。
第四,面向应用场景,支持具有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其中,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实施百城百园成果转化行动,面向基层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稳就业等应用场景,开展针对性的示范推广。同时,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与财政部联合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与国开行联合设立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工程专项债,引导更多资源支持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
黄圣彪表示,“十四五”期间,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排,科技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重点是两方面:
第一,下功夫促进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与转化。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加大高质量专利转化应用绩效的评价权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把技术交易合同额作为主要的评价指标。
第二,下功夫推进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发展,加强科技成果转移服务网络建设,完善技术交易与监管体系,有序推进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支持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建设。
据了解,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了6项重点工作。一是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体系,职责统一、科学规范、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公正合理、评估科学的政策体系,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二是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健全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三是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机制,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运用机制,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四是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覆盖全面、服务规范、智能高效的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建立数据标准、资源整合、利用高效的信息服务模式。五是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六是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