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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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区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启动

  本报讯 (记者 李争粉) 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个高新区结合实际情况,自愿申请开展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同时,认真研究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9月30日前将方案正式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部火炬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价并择优确定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单位。

  通知要求,申请试点的国家高新区须高度重视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周密部署、组织实施。申请试点的国家高新区在试点过程中要出台企业创新积分工作管理办法,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成效,积极推动企业创新积分与企业支持政策协同挂钩。

  据了解,企业创新积分借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和地方实践,研究建立全面、客观量化评价企业创新能力的核心指标,重点突出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方面的评价。

  积分指标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增强创新积分的透明度、推广性和影响力。核心积分指标共20个,主要分为3类,第一类是技术创新指标,包括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研发人员占比、知识产权数量、技术合同成交额等6个指标;第二类是成长经营指标,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增长率等6个指标;第三类是辅助指标,包括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建设、获得科技奖励等方面的8个指标。

  各试点高新区须结合地方实际,在核心指标的基础上,扩充并形成企业创新积分的地方指标。试点高新区自行设置指标权重和积分计算方法。

  企业创新积分制是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目标,探索建立一种基于定量评价、非传统财税政策、精准化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政策工具,主动发现和挖掘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今年1月,科技部火炬中心从全国169家国家高新区中选出杭州高新区、成都高新区、西安高新区等13家,作为首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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