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0日
第A15版:产业热点

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是现阶段氢能示范首要目的

首批示范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有望加速跑

  ▶  本报记者  叶伟

  首批示范城市群名单终于尘埃落定。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市、上海市和广东省报送的城市群启动实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

  作为燃料电池汽车行业的“顶层设计”,示范城市群落地对产业发展意义深远。“首批示范城市群的明确,表明国家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发挥区域优势,布局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进而有利于形成全国燃料电池汽车大市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研究员景春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不仅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提供舞台,也为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攻关创造机遇。

  首批示范城市群优势明显

  据了解,去年9月,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提出将在国内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文件发布后,京津冀、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近20个城市群向5部门提交了方案。经过一年的酝酿,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落地,分别是由北京市牵头的京津冀城市群、由上海市牵头的“1+6”上海城市群以及广东城市群。

  为什么上述3个城市群入选?“3个城市群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各具特色,但也有共同点。”在景春梅看来,3个城市群均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地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起步比较早、产业基础比较好、科研实力比较强、应用场景较为丰富,且牵头城市均是在产业链上具有优势的城市。

  景春梅说,上海高校资源比较集中,科研力量强大,我国氢能应用是从这里开始发展的;广东在实践和产业化方面走在前列;北京科研资源丰富,且整车生产能力强。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国际合作处处长、研究员毛涛表示,京津冀、上海、广东成功入选,表明这些地方已经结合自身特点,设计出了科学可行的示范应用方案。

  “作为京津冀城市群的牵头单位,北京市大兴区打造的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搭建起了凝聚国内外资源的政产学研用平台,且建成了全球最大的加氢站;作为上海城市群的牵头单位,上海区位优势明显,研发实力雄厚,已经拥有完备的氢燃料电池及整车产业链;佛山是广东城市群的牵头单位,建立了全国首个商用加氢站,并在氢燃料电池生产、系统集成及整车生产方面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毛涛说。

  跨地域构建完整产业链

  记者注意到,3个示范城市群中的城市在地理位置上并非完全聚集,如上海城市群中包括了山东省淄博市、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等离沪较远的地区。

  “如果以城市为单位,全国各地的氢能产业链将呈现小而全、小而弱的样貌,重复建设、恶性竞争、资源浪费等问题将无法避免。基于此,《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鼓励在更大范围内构建氢能全产业链,这样的政策设计是为更多具备产业优势的城市提供‘组团’机会,同时跨越地域限制,可以在更大范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储运加用产业链大循环,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景春梅说,“示范城市群通过跨区域合作,将产业链分解,‘全国一盘棋’,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更符合经济规律,有利于打破地域和行政限制,发挥各地优势,实现产业链有效协同,进而有利于形成全国燃料电池产业大市场。”

  毛涛说,燃料电池产业链很长,没有一个城市能够单独将所有环节都发展好,需要推动跨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城市群进行跨区域整合,通过适当的政府支持和引导,可以集聚燃料电池产业链上下游的部分优势企业,有利于集中人才和资源,避免重复投入,有助于培育出一些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同时,在燃料电池的产业链协同、关键技术创新、商业化应用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一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有利于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科学有序发展。”

  强化核心关键技术自主可控

  据了解,在燃料电池汽车领域,国内企业在核心技术、关键材料和装备制造等方面,与国际差距仍然明显,电堆中的催化剂、质子交换膜、炭纸,加氢设备中的压缩机、加氢枪、高压阀件、碳纤维等关键材料和零部件等,大多依赖进口,国产膜电极、双极板、空压机、循环泵等性能与国外差距较大,产业技术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不能满足我国发展需要,大量核心专利掌握在美国、日本等国家的企业手中。

  因此,景春梅表示,协调好自主创新与市场推广进度,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是现阶段氢能示范首要目的,应用规模不宜作为评价示范效果的主要指标。“《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最大的亮点是,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示范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研发,推动产业链自主化、国产化。只有全产业链技术突破,才能从根本上使氢能获得经济性和生命力。”

  毛涛表示,需通过支持示范城市群逐步实现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与产业化,突破“卡脖子”问题,从而为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因此在示范中,政府应加强制度建设,营造出适于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制度环境;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应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向企业宣传贯彻最新政策法规、将企业诉求快速反馈给政府,并协助推广应用企业成果;企业应注重技术研发,并加强与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全面提升产业链的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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