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争粉) 为进一步提升芯片、模块、天线、板卡等北斗基础产品质量,保障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各领域各行业的广泛应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营造有利于北斗基础产品发展的良好环境。
《实施意见》共分8个方面,提出了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行”的基本原则,设定了认证机构能力条件和行为规范,明确了申诉举报渠道和监管机制。
据了解,作为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建立和实施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制度,针对北斗导航用芯片、模块、天线、板卡等基础产品开展认证评价,鼓励生产企业积极申请通过认证,能够有效引导企业树立质量意识,增强优质产品供给,提升产品质量,在保障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各领域、各行业的广泛应用的同时,也为支持服务国家战略发展大局、构建完善北斗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制度宣贯工作,鼓励企业申请通过认证,同时也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北斗基础产品认证体系的有效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