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09日
第A12版:创业英雄

创业政策

  福州高新区:

  福州高新区出台多项优惠措施,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榕就业创业。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每年至少提供一个乡村(含社区)建设福州高新区和台湾合作项目。其中,项目金额在50万元~200万元的,参照相关政策,选择符合条件的台湾建筑设计、文创团队;项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以直接委托方式开展合作。在台青企业方面,对注册在福州高新区的台青创业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为期3年的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月;对在高新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台商独资或台资绝对控股的中小微工业、软件企业,在获得福州市级奖补的基础上,高新区再给予10%奖励或补助等。

  西安高新区:

  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海外留学人员持有重大技术发明和创新成果,且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明确支持意见,在高新区组建企业实施产业化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对于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产业化的企业,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对于上一年度作为牵头单位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国制造2025 五大工程等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实际获批中央财政经费的 30%,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经费支持。

  长沙高新区: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用于提升孵化服务能力。根据孵化器内在孵企业的数量、质量和发展情况,给予孵化器费用补助。所有在孵企业享受孵化器政策支持累计不能超过4次。孵化器当年入库税收每达到50万元补助7万元。孵化器内的所有在孵企业当年入库税收每达到100万元补助孵化器5万元。对新引进区外企业,工商税务关系登记在高新区之日起两年内,当年在高新区所缴入库税收3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孵化器和企业一次性各30万元奖励。

2021-08-09 6 6 高新科技导报 content_123658.html 1 创业政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