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09日
第A14版:企业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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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始施行,对电动车“进楼”问题作出规定。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图为业主在河北省遵化市一住宅小区电动车集中停放处充电。 新华社 刘满仓/摄

2021-08-09 6 6 高新科技导报 content_123645.html 1 图片新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