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02日
第A9版:创业孵化

常德高新区出台鼓励创新创业发展“十条措施”

  本报讯 为大力贯彻“三高四新”战略,促进高质量发展,常德高新区近日出台鼓励创新创业发展“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主要包含以下内容:鼓励在孵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孵企业,常德高新区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入驻常德高新区孵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常德高新区一次性补助3万元。

  鼓励在孵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常德高新区在孵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的,经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按其当年研发费用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鼓励在孵企业持续创新发展。常德高新区对在孵企业实行“三免”政策,即:免场地租金、免物业管理费、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在孵企业同等享受园区企业银政担贷优惠政策。

  鼓励在孵企业参加国家、湖南省、常德市创新创业大赛。在孵企业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后,将按所获奖项等级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

  鼓励在孵企业承担国家、省重点科技项目。经常德高新区推荐,在孵企业承担国家、省级科技项目(限无偿支持项目),且在常德高新区进行成果转化的,按项目立项支持金额的20%进行配套奖补。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技术成果转化。对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技术成果在常德高新区孵化器进行产业化且技术交易合同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经常德高新区审核认定,按照技术交易合同当年实际执行额的5%奖补实施企业。

  同时,“十条措施”还针对建设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提高孵化器、众创空间持续创新发展能力,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开展入孵服务,大力引进优秀人才等提出具体的奖励措施。

  据悉,常德高新区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创新孵化专项资金(含上级专项补助及产发局、党群工作部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十条措施”中的相关支持事项,入孵企业享受该优惠政策的年限最高不超过5年。孙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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