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05日
第A2版:要闻

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再迎税收优惠“滴灌”

  本报讯 (记者 叶伟)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进口税收支持政策。

  《通知》针对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明确了五种情形可免征进口关税。包括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以及线宽小于0.25微米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零配件;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5微米的化合物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集成电路用光刻胶、掩模版、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生产设备零配件;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通知》明确,根据国内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通知》中的特色工艺类型和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类型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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