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8日
第A10版:双创动态

广州市黄埔区出台“财政绩效10条”

  本报讯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若干措施》(“财政绩效10条”),紧紧围绕提高财政资源资金配置效率,将绩效理念和管理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同时,黄埔区在广州市首创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考评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关乎干部切身利益,促使预算部门自觉提高绩效管理意识,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

  “财政绩效10条”第一条指出,要将“过紧日子”作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执守简朴,厉行节约。除应急救灾、事权下放等特殊事项外,原则上未来3年不新增安排部门预算的非重点非刚性一般性项目支出。

  “财政绩效10条”提出,对于涉及财政资金的政策,政策实施部门要定期开展效果评估。支出绩效不高的及时调整,支出内容相似的统筹整合;加大对交叉重复、碎片化政策的整合力度,及时清理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

  此外,“财政绩效10条”加大了对基建投资管理的监管力度。围绕预算绩效管理,强化了全流程管理。努力推进各单位从树立意识到行动自觉上的转变,从“要我有绩效”到“我要有绩效”,强调“以事定费”“花钱问效”。

  在事前绩效评估方面,推进绩效关口前移,从源头实现绩效管理和预算一体化。各部门单位须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新增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强化成本效益分析。财政加大预算绩效评审力度,借助第三方力量对拟申请资金的政策(项目)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措资金合规性等进行评审。

  在事中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面,按照“谁支出、谁负责”原则,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双监控”,及时掌握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在事后绩效评价管理方面,“财政绩效10条”提出,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挂钩,对评价为低、差的项目,扣减低效无效的支出事项预算或按比例扣减下一年度部门公用经费。对没有完成上一年度绩效自评的单位,原则上不予安排新增支出。

  钟燚 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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