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04日
第A2版:要闻

我国将构建全国一体化 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

  本报讯 (记者 罗晓燕)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范围内数据中心形成布局合理、绿色集约的基础设施一体化格局。具体而言,东西部数据中心实现结构性平衡,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降到1.3以下。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高,使用率明显提升。公共云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全社会算力获取成本显著降低。政府部门间、政企间数据壁垒进一步打破,数据资源流通活力明显增强。大数据协同应用效果凸显,全国范围内形成一批行业数据大脑、城市数据大脑,全社会算力资源、数据资源向智力资源高效转化的态势基本形成,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在总体思路中,《意见》提到,要加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顶层设计。优化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加快实现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形成“数网”体系;加快建立完善云资源接入和一体化调度机制,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和门槛,形成“数纽”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数据流通与治理,打造数字供应链,形成“数链”体系;深化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金融、能源、交通、商贸、工业制造、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农业、科研、空间、生物等领域协同创新,繁荣各行业数据智能应用,形成“数脑”体系;加快提升大数据安全水平,强化对算力和数据资源的安全防护,形成“数盾”体系。在创新大数据中心体系构建方面,《意见》提出,统筹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根据能源结构、产业布局、市场发展、气候环境等,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重点区域,以及部分能源丰富、气候适宜的地区布局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等。在推动算力资源服务化方面,《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完善云资源接入和一体化调度机制,以云服务方式提供算力资源,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和门槛;支持建设高水平云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资源调度能力等。在加速数据流通融合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完善数据资源采集、处理、确权、使用、流通、交易等环节的制度法规和机制化运营流程;建立完善数据资源质量评估与价格形成机制等。在深化大数据应用创新方面,《意见》明确,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深化政务服务和监管大数据分析应用;支持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标准建设,加强工业互联网数据汇聚、共享和创新应用,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在强化大数据安全防护方面,《意见》提出,围绕服务器芯片、云操作系统、云数据库、中间件、分布式计算与存储、数据流通模型等环节,加强对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支持;加快构建贯穿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云平台、数据、应用等一体协同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大数据安全可靠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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