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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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规范协议制定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本报讯  (记者 于大勇)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征求意见稿)》及其使用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通过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产学研合作协议相关知识产权条款的制定,提高合作效率,降低法律风险。

  产学研合作是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的重要模式,但合作中普遍存在合同约定不明的隐患,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屡见不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产学研合作中订立的技术开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合同格式较为简单,条款不够严谨,对潜在知识产权风险预估不足。

  征求意见稿旨在基于知识产权不同处置情况,制定全面细致、实用性较强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并配套制定使用指南,从而提高合作效率,降低法律风险,避免合同纠纷,规范引导知识产权交易过程。产学研各方在签订协议时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使用。

  例如,为明晰“关于‘项目经费支付及管理’的说明”,征求意见稿提出,本条是项目经费支付及管理的规定。支付方面,协议双方可协商选择一次性、分期或提成等经费支付方式,并根据项目进度的重要节点确定经费支付节点。管理方面,协议双方可根据项目规模协商确定是否制定项目预算。一般由高校或科研院所方管理经费,企业方有审查经费使用的权利。

  为明晰“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的说明”,征求意见稿提出,本条是高校或科研院所方与企业方合作中知识产权问题的关键内容,权属约定不明有可能导致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协议双方应根据拟开展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项目目的、经费来源及规模、项目技术内容、方案、路线制定方、背景知识产权来源、研发人员来源、协议双方国别等重要因素,协商确定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及其使用。本条下主要包括背景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的改进和权利不侵权担保事项四部分内容。

  为明晰“关于‘学术发表’的说明”,征求意见稿提出,协议双方应在本条下对各自的学术发表权作出约定。学术发表权是高校或科研院所及其学生参与项目的重要权益,企业应当注重保障高校或科研院所及其学生的学术发表权,高校或科研院所及其学生应当注意学术发表内容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时的保密义务。

  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充分吸收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修改意见,完善指引及其使用指南有关内容后正式发布。使用过程中,还将同步收集使用各方的反馈意见,根据实际需求开发简化版、涉外版、中小企业版等不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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