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日
第A16版:创新论坛

改革筑基 创新引航

——烟台高新区打造深化国企改革攻坚的“高新路径”

  ▶  梁君莉

  改革是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关键一招。2019年,烟台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组建城市投资运营公司、园区开发建设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产业发展公司四大运营公司,优化国有经济布局,重组产权架构。今年以来,烟台高新区大力实施“国企改革攻坚行动”,重点探索“管委会+公司”体制机制改革,以改革的方法破解难题,以攻坚的决心打通堵点,加大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力度,加快形成规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科学合理的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一、科学谋划、高位部署,纵深推进国企改革攻坚

  在烟台高新区改革攻坚的大棋局中,国企改革是重中之重,是必须牵好的“牛鼻子”。2020年,以《烟台高新区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实施方案》为引领、若干文件为配套的“1+N”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国企改革不断迈出实质性步伐。目前,烟台高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达108.9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0.86亿元;2020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7.28亿元,社会贡献总额7000万元,从改革试点梯次展开到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到国企党建不断加强,国企改革呈现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亮点纷呈、成效逐现的良好态势,国企生机与活力逐渐显现。

  二、求新求变、锐意进取,探索实行“管委会+公司”体制

  (一)创新提出《剥离运营职能目录》。探索实行“管委会+公司”体制机制改革,剥离管委会部门承担的园区运营、金融服务、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公用设施运营维护等职能,交由国有企业承担。明确依托高新科创公司建设“区中园”,聚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责主业,提升科技孵化率,打造创业服务红管家品牌;依托高新控股公司建立“管委会+基金”新模式,设立蓝色智谷直投基金、产业引导基金,引入社会资金,创新融资方式;依托高新城投公司、高新建设公司承担政府投资社会服务类工程、市政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等,签订委托协议书。

  (二)打造区中园“管理机构+国企平台”运管模式。一是全力推进烟台高新区核心区城市更新。抽调骨干人员成立工业设计小镇项目专班,管委会授权城市投资运营公司——高新城投公司成立智谷小镇投资开发公司,按照市场化方式负责工业设计小镇建设,推进小镇整体开发、沿湖景观、设计街坊等一揽子工程。二是集中开展金山湾区起步攻坚。成立金山区指挥部,管委会授权园区开发建设运营公司——高新建设公司作为金山湾区开发建设主体,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招商同步推进,通过补充项目注册资本金、增加优质资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式,深入推进与中信集团战略合作,加快实施总投资300亿元、一期总投资60亿元的PPP项目。

  三、刀刃向内、勇于革新,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志不求易,事不避难。从2020年开始,烟台高新区对国有企业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进行系统优化,全面建立市场化竞争激励、选人用人和利益分配机制,实现人力资源价值大幅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得以提高。

  (一)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推动国有企业全员竞聘上岗机制,坚持按需设岗、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资产规模、企业类别和管控模式等因素,科学核定各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合理确定中层领导职数,有效压缩一般用人需求,烟台高新区国有企业总人数从原来209人压缩至181人,压缩率达到13.4%,人员由管理部门更多向业务部门倾斜。

  (二)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现员工能进能出。优化岗位体系建设,做好定岗定编工作,优化劳动组织,调整用工结构,严格控制用工总量。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把好员工“入口关”,依法规范员工的劳动关系,通过签订、继续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方式,切实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畅通“出”的渠道,建立企业内部下岗、淘汰制度,形成优上劣下的用工竞争机制、流动机制。

  (三)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现收入能增能减。一是实施工资总额管控。对国企职工,制定区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行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分级实施,工资总额由国资监管部门核准,具体分配办法由企业依法依规研究制定。工资总额分为保障性工资和效益性工资两部分,分别确定不同的增减幅度,保障性工资突出保障功能,为职工提供基本工资保障;效益性工资突出激励功能,与经济效益等情况挂钩。二是优化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对企业负责人,修订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改革原有的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经营业绩考核实行“一企一策”,科学设置经济效益指标、重点工作指标、个性化指标和基础性指标,突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战略服务保障能力、资产运营效率、风险管控水平等,充分体现差异化、实效性。考核以企业主责主业为主,兼顾企业社会责任及完成园区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四、优化监管、提升服务,深化授权经营体制改革

  一是规范行权履职。制定《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理清了管委会、国资监管机构、有关部门单位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各方权责,“一企一策”明确了企业功能定位和承担的重点任务。

  二是深化放管结合。按照“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的要求,充分放权授权,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2张清单,清单以外的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该放的放到位、应管的管得住。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出台区管企业投资分类监管、投资负面监管、担保监管3张清单,加强风险管理,规范企业投资担保行为。修订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意见,出台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重点工作指标等系列考核文件,实行分类考核、差异考核、精准考核。

  四是强化底线监管。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区属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五、党建引领、强根铸魂,点燃发展“红色引擎”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实施国资国企改革攻坚,就要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攻坚先锋模范作用。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国有企业落地生根。加快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目前,烟台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已全面落实公司章程有关党建方面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适应新要求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运行规则。

  改革从无坦途,发展任重道远。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的大幕已拉开,把国企改革的设计图、施工图变为现实,关键在于落实。烟台高新区将牢牢抓住此次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期,重整行装再出发,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剥离办社会职能、推进改革示范工程等方面实现新突破,用改革的突破性进展激活发展潜能,着力提升国企改革综合成效。

  (作者单位:烟台高新区财政金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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