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7日
第A11版:双创建设

武汉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迎政策福利

  ▶  詹钘

  4月18日,武汉市出台《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政策措施》,扶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个体工商户是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武汉市市场主体中占比近六成。截至去年年底,武汉市130万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为73.9万户。

  根据《措施》内容,武汉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将享受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的减免政策。

  免房租3个月还能免税免社保

  在减免租金方面,《措施》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此外,还鼓励非国有资产出租人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在税收减免方面,《措施》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武汉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疫情损失情况经过合理测算后报经同意,定额减免2020年度应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在社保费用减免和缓缴方面,免征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此期间的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此外,个体工商户可在年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措施》规定,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同时要求,加大行政服务力度,大力推行“网上办”,开辟审批服务事项绿色服务通道,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此外,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证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的,顺延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同时,实施审慎包容性执法,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9月30日前暂不列入异常名录。《措施》还要求,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武汉城市留言板问题反映平台,受理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及纾困诉求;工商联、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帮扶化解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难题。

  设立200亿元定向纾困资金 用工有补贴货运有优惠

  《措施》加大了金融纾困力度。将设立200亿元贷款额度的定向纾困资金,对于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金融机构向个体工商户发放的优惠贷款,给予贴息。在保障个体工商户用工和物流需求方面,《措施》规定,2020年2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个体工商户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到2020年底,在原优惠政策基础上,对二类ETC货车给予应交通行费22%的优惠,对三类ETC货车给予应交通行费14%的优惠;2020年6月30日前,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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