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3日
第A11版:双创建设

洛阳市出台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本报讯  为加快洛阳市创新体系建设,规范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工作,引导和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洛阳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联合印发了《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义、主要功能以及主管部门,规定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行备案、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

  《办法》明确,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集聚高端创新资源,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其主要功能为开展技术研发、转化科技成果、孵化科技企业,以及集聚高端人才。

  《办法》规定,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备案条件共8个,分别为:洛阳市独立法人单位,投资主体多元化,业务发展方向明确,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条件,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主营业务收入应以合同开发、科技服务和股权投资收益为主,具有新颖的体制机制。

  《办法》提出,洛阳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绩效评价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价工作,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经费后补助;评估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成功备案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可优先享受支持科技发展和成果应用转化的财税、金融、产业技术和人才政策支持,同时优先推荐其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及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近年来,洛阳市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集群引进中科院计算所、中科院自动化所、清华大学、深圳光启等,相继建立了14家新型研发机构,其中10家获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这些新型研发机构累计孵化引进企业180余家,引进培育高端人才600余人,转化科技成果200余项,已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生力军。韩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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