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3日
第A11版:双创建设

呼和浩特:让就业有“助” 创业有“路”

创新举措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 云艳芳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关系每个家庭和社会稳定的一项民生实事,稳定就业、促进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2019年,呼和浩特市专门出台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加大对创业的支持力度,从多方面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同时,呼和浩特市各级劳动就业部门通过指导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引导零就业家庭成员灵活就业等措施,确保我市零就业家庭“产出一户、援助一户、清除一户、稳定一户”,始终保持动态为零。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共确认零就业家庭18户,安排就业18人。

  深入实施就业保障政策

  据了解,2019年,呼和浩特市深入实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援企稳岗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2018年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拨付了援企稳岗补助资金3984.87万元,惠及呼和浩特市符合补助标准的133户企业和9.4万名企业职工。通过对企业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用人成本,提高企业履行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促进职工岗位稳定,从源头上减少失业,为企业发展和职工稳定就业“保驾护航”。

  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呼和浩特市还提高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自主创业的个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毕业5年内在呼创业的大学毕业生,给予最长时限3年最高额度50万元的担保贷款,并给予全额贴息。加大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力度,鼓励各旗县区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支持在校园内、高校周边建设以大学生为主的创业街区(社区),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创业载体,对于提供工位多、创业服务优、带动就业创业人数明显的平台载体给予“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支持。积极推进包括返乡农民工在内的其他重点群体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促进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在人社部门认定的示范性、特色、返乡人员创业园孵化基地及校园创业平台、大学生创业街区(社区)孵化的创业项目,稳定经营1年以上,给予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加大失业人员培训力度

  此外,呼和浩特市还加大对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培训力度,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现行培训补贴政策执行。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培训生活费补贴按实际参加培训天数每人每天30元标准给予补贴。

  通过一系列利好政策推动,截至2019年11月,呼和浩特市实现城镇累计新增就业5.3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4万人的139.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2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3%,继续保持了呼和浩特地区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据呼和浩特市人社局介绍,2020年呼和浩特市就业工作总的目标是:全年实现新增就业4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确保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将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启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招聘信息发布,组织开展网上求职招聘活动;加强失业动态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持续实施首创助航品牌计划,不断提高创业者、创业团队的创业能力,全面扶持初创企业的发展。

2020-01-13 创新举措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1 1 高新科技导报 content_35834.html 1 呼和浩特:让就业有“助” 创业有“路” /enpproperty-->